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结算注意事项有哪些
  
  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在编制结算时都要以相关资料依为依据。因此在审核时,首先要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查。从施工图纸、工程承包合同到施工全过程的动态资料都要一一核对,力求资料完整齐全,确保审核工作正常进行。工程任务完成与否要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的工期、质量、建筑材料价格、奖惩等规定要以承包合同和补充合同或其他形成的协议条款作为依据,而具体施工中的动态进展,局部更改和隐蔽工程等都要有相关的资料佐证才能进入结算。
  
  二、建筑工程结算方式
  
  中国采用的工程结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按月结算
  
  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跨年度竣工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期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3、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4、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成不同的验收单元,当施工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经验收后,业主支付构成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
  
  在目标结算方式下,施工单位要想获得工程价款,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要想尽早获得工程价款,施工单位必须充分发挥自己的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5、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实行预收备料款的工程项目,在承包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发包单位(甲方)在开工前拨付给承包单位(乙方)工程备料款的预付数额、预付时间,开工后扣还备料款的起扣点、逐次扣还的比例,以及办理的手续和方法。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备料款的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的,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的要求是什么?
      申请马德里国际商标补助的要求是什么?1、首先申请人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也就是申请人在国内必须有真是有效的工商营业场所,如果没有具体的住所,......


·企业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企业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一、企业持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1、《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


·离婚孩子归女方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数额的衡量方法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确立,另一方则需要按月给予孩子抚养费,以及教育、医疗等事宜的相关费用,不过对此很多人都不了解,不知道抚养费按月支付应该从什......


·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一、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一、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翻译他人著作对该翻译作品享有著作权。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不得随意将作品翻译成其他语种。因......


·醉酒之后犯罪的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一个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同时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话,那么在实施犯罪行为后,一般都需要负刑事责任。不过,很多人在醉酒后都没有清醒的意识,......


·出租人财产侵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
      出租人财产侵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一、出租人财产侵权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什么?房屋出租人财产侵权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1、房......


·医疗过错起诉书模板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起诉书模板是怎样的?医疗诉讼起诉状(模板)原告(受害人(女儿/儿子)):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__......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比较特殊,侵害的法益、造成的损害也都比较特别。但是这些特别并不会影响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成立,也不会影响公安机关开展打拐......


·哪些必须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
      哪些必须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


·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一、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人申请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


·律师担当遗嘱执行人可以吗?
      律师担当遗嘱执行人可以吗?可以由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我国《民法典》(2021.01.01生效)规定,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