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拆迁冻结?

什么是拆迁冻结?
  
  一、什么是拆迁冻结
  
  拆迁冻结就是已经决定要拆,但是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以便对业主给出相应的补偿或者安置方案,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也许因为安置资金不到位会冻结一到两年,拆是一定要拆的,剩下的就是时间问题了。
  
  二、拆迁冻结期限为多长时间
  
  1、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拆迁冻结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延长冻结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延长冻结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2、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批准延期拆迁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或者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三、房屋拆迁冻结的效力
  
  房屋拆迁冻结的效力的相关规定如下:
  
  1、法院对房屋的查封,不影响房屋所有人依法享有获得拆迁补偿、赔偿或者房屋置换的权利。
  
  2、但是,原房屋被法院查封的,如果被拆迁,法院查封的效力自动适用于拆迁补偿款或者置换的房屋。《最高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四条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
  
  四、拆迁冻结的房屋能否购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被冻结的房屋不能进行出售或者更名等行为。律师表示,房屋拆迁后,开发商是按照原房屋产权证上的相关内容,对业主进行补偿,因为被冻结的房屋无法进行更名,所以购买此类房屋对于买方来说,风险比较大。
  
  国家法律有规定禁止出售被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地产,如果购房者执意要购买,那买卖双方的交易则属于私下交易,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一、夫妻离婚共同贷款房产如何分割?第一如果该房屋为婚后由双方共同购买,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婚后财产,应均等分割。第二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


·微信上借钱不还可以告他吗
      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有犯罪事实存在。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


·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什么关系
      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什么关系企业注册资本金与承揽项目规模之间是间接关系。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


·现在醉驾的法律法律也越来越严格了
      现在醉驾的法律法律也越来越严格了,浙江省现在醉驾法律有没有改那,浙江的人民可能很关心,但是可能还不知道他现在的具体内容,我就给您整理了一些浙......


·职务作品的认定及其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
      职务作品的认定及其著作权归属是怎样的上班族的朋友对职务作品这个词想必不会陌生,一件作品是否属于职务作品对判断其著作权的归属非常重要。那么,职......


·一、广州醉驾公务员是否被免职?
      一、广州醉驾公务员是否被免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①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②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五种例外有哪些?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五种例外有哪些?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


·打架斗殴与寻衅滋事哪个严重?
      打架斗殴与寻衅滋事哪个严重?聚众斗殴罪与寻衅滋事罪,两罪都是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罪名。确定哪个罪名重的方......


·对犯罪未遂条款的量刑是什么?
      对犯罪未遂条款的量刑是什么?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书写借条时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可能会认为写借条很简单,只要把借款事实大概的描述一下就可以了,殊不知,在写借条时有很多细节是需要......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的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及分割的规定有哪些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婚姻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