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哪个部门投诉?
  
  根据问题拖欠农民工工资应该找哪个部门,解决的时候拖欠民工工资首先请找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申诉,在维权的过程中最好提供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凭据,比如工资单、考勤表、工作文件等等。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以与老板进行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进行投诉或者在单位所在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该如何维权?
  
  根据《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按照以下几个程序解决:
  
  (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解委员会调解,对调解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解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直接申请仲裁。
  
  (3)投诉。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4)行政复议。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5)仲裁程序。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没有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
  
  (6)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法院审判程序是劳动争议处理的最终程序。
  
  同时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后果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犯罪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追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要符合三个条件:
  
  1、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
  
  2、数额较大
  
  3、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
  
  同时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哪些问题?
  
  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可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3、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局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的话,可以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怎么办?
      夫妻在决定离婚时,需要先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协商达成一致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则只能通过诉讼渠道解决,对于......


·造型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造型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


·非法集资追回钱的办法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您即使针对非法集资的性质不太了解,有一点就是肯定自己的金钱在投资出去后,别说利息,本金都难以收回的。作为投资者来说最担心的问题就......


·试用期时间有多长,试用期工资怎么确定
      试用期并不是必须要约定的,完全可以有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是否约定试用期。而要是约定试用期的话,那么就要按照国家对试用期的规定来执行,那么您知道我......


·新刑法逃税罪怎么判刑?
      新刑法逃税罪怎么判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河北省保定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付是怎么算的?
      一、河北省保定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付是怎么算的?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条件是什么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即能够引起......


·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合法
      工伤往往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害是很大的,虽然此时没有直接导致死亡,但是也造成了大部分劳动能力的丧失,因而从单位角度来看,自然是不愿意再继续用这样......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很多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家都在急着把多余的房子卖出去,那么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您也应该了解一下,而且卖房需要哪......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门给付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


·债务纠纷的官司要怎么打才好
      债务纠纷的官司要怎么打才好在债务人耍赖拒不还款,发生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回欠款。具体来说,债务纠纷官司要怎么打才好呢?此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