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程合同定金没打收条要怎样办?

工程合同定金没打收条要怎样办?
  
  一、工程合同定金没打收条要怎样办?
  
  工程合同的标的额一般都较大,如已签订工程合同,则一般合同中会对定金进行明确约定,比如定金的支付方式是怎样的,是银行转账,还是开具支票等形式,如果定金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或者支票支付的,则是否有收条并不影响定金性质及定金已支付的事实。当然,在支付定金后,如一方当事人没有及时要求对方开具收据,后续也可以要求另一方补开收据或者发票。
  
  如支付定金后尚未签订工程合同,则签订工程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合同中添加定金条款,就定金已支付的事实进行表述。
  
  2、对方如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和法人章,如由对方经办人签署的,则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工程定金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是严格审查主合同效力。定金协议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协议无效。定金协议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最好在签订定金协议时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从合同有效。
  
  二是定金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根据《担保法》第90条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三是定金的数额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担保法》第91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
      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一、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可以重新分吗?婚前财产给父母婚后一般是不可以重新分割的,因为已经是父母的财产,除非父母......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
      通常开发商销售商品房的时候,往往会将房屋与车位分开销售,其中房屋是一个价,而车位又是另一个价。但在一个小区内,可以作为停车位使用的地方比较多......


·合同构筑民事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使
      合同构筑民事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使用频率最高的法律性文件。对于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合同的条款就是约束当事人权力义务的......


·贩卖一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多少
      贩卖一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多少一、贩卖一级保护动物量刑标准是什么?贩卖一级保护动物行为构成非法贩卖动物罪,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


·外商投资法的问题有哪些最新规定
      外商投资法的问题有哪些最新规定1、首次规定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与自贸区制度相接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4条:国家对外商投资实......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医疗事故罪发生在医疗诊治活动中,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事故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才可以。除此之外,了解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


·受害人怎样起诉对方肇事逃逸赔偿?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


·一、退休前能不能辞退员工?
      一、退休前能不能辞退员工?退休前是可以辞退员工的,如果员工违反规定的话。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


·行为构成抢夺罪怎样处罚
      抢夺罪可不是抢劫罪,其强度相对要轻一些,详细的实际的处罚也就比对抢劫罪的处罚要轻一些。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构成抢夺罪怎样处罚呢?可能很多......


·租房有纠纷找个哪个部门管
      租房有纠纷找个哪个部门管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


·哪些情节犯罪人可减轻刑罚
      公民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就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负责,也就要接受相应的刑罚处罚。不过,在某些情况下,犯罪人是可以减轻刑罚的。具体来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