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

一、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怎么写?
  
  请求分割遗产起诉状首先应当书写诉讼请求,要求分割遗产。诉讼请求是书写起诉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其次就是在诉讼请求后面,紧接着需要表明事实和法律依据。
  
  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与地址.
  
  民事诉状由四部分组成:
  
  (一)首部:标题写明民事诉状.当事人如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应写明它们的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聘务.
  
  (二)请求事项.主要写明请求解决的诉讼标的.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人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议的具体问题.要写得明确.具体,如要求损害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以及要求与被告离婚.给付赡养.继承遗产,等等.请求应合理,切实可行.
  
  二、关于遗产继承法律怎么规定?
  
  在我国,关于遗产的继承,其实在法律上的规定是很明确的,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死者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还有非婚生子女)以及配偶(只有有婚姻登记证书的就是)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综上所述,在遗产纠纷起诉状中,应当写明分割遗产民事诉讼请求,列明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分割遗产民事起诉状除应当注重内容的条理性之外,请求也应该在合理范围内,否则,可能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另外,民事起诉状的格式也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
  
  我们国家遗产发生纠纷之后,完全可以到当地基层法院进行起诉,但起诉其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就是起诉状。起诉状当中的内容,包括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诉讼请求和其依据的事实理由、证据证据来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
      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之效力顺序是怎样的?动产上担保物权并存的效力顺序:留置权>质权>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九条,同一动产上已设......


·南昌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南昌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一、南昌工伤待遇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


·偷税漏税等商业罪开庭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偷税漏税等商业罪开庭后的审理期限是多久?一般是开庭以后的两个月之内就会审结完毕,《刑法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


·一方有错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
      一方有错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一、一方有错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割?男方外遇女方离婚索要赔偿金是可以的,具体可以获得赔偿的理由如下:1、《民法典......


·购买房子需要哪些证件 (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购买房子需要哪些证件(一)全款买房需要的证件:1、已婚: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2、单身:身份证、户口本、单身证明二、手续:一次性......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的目的是什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的目的是什么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规定的目的是加快农村土地征收改革与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建立农村金融机制,制止地方土地生财。土......


·商品房被查封后该怎么办
      商品房被查封后该怎么办因为一些原因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房产被查封,甚至还有可能出现刚刚购买的商品房,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此时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而导......


·一、醉驾不通知家属可以吗?
      一、醉驾不通知家属可以吗?醉驾不通知家属可以,醉驾判决书只是送达给被告人本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


·女职工生育期间怎么支付工资
      女职工要是需要生育子女的话,此时允许其向所在单位请产假。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要保证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待遇,也就是要支付一定的工资......


·触犯票据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
      触犯票据诈骗罪怎么判刑处罚1、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意义何在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意义何在一、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意义何在?离婚后对抚养权的认定目的在于子女的成长,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