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拖欠薪水能离职吗

公司拖欠薪水能离职吗
  
  按规定,劳动者要不想在公司待了,那么可以跟公司协商,要不就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跟公司那边说了先。所以,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只能按照规定的步骤来,不过,要是公司那边拖欠你的薪水,公司有过错,那么其实也就可以不用这么麻烦了。
  
  公司有下面情形的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拖欠职工工资的;
  
  3、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有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情形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还有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以,按照上面的规定,现在你公司拖欠你的薪水,那么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之后还要追回对方拖欠的工资。另外,公司员工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而这需要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就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就要向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然,你不要以为现在解除劳动关系了,那你在追讨工资的时候就不能按照劳动争议纠纷解决办法一样处理。同样地,你可以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就你公司未付的薪水向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朋友欠钱六七年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六七年不还怎么办?1、和对方协商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


·劳动者认定工伤后怎么拿到钱
      劳动者认定工伤后怎么拿到钱1、集体型的工伤险的话,是不属于社会保险里面的工伤保险的,所以工伤保险基金是不会支付的。相应的工伤待遇支付也将由公......


·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一、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你所说的情形不属于工伤的范畴。附相关的条文劳动法第十四条职......


·重大行政处罚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重大行政处罚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但是不触及到刑事法律的,通常情况下都会使用行政法律来进行处罚,这也就......


·一、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及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及待遇是怎样的?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


·由于现在社会房价过高,国家推出了一种限价房,两限房是相关优惠
      由于现在社会房价过高,国家推出了一种限价房,两限房是相关优惠政策房,一种“限套型,限房价”的商品住房。两限房是特定经济环境下的产物,吸引了很......


·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
      一,渎职罪经济损失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哪些1.有无犯罪事实;2.现有证据能否“确实、充分”地证明被控犯罪事实为被告人所实施;3.现有证据所能证......


·我国宜昌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
      我国宜昌离婚小孩抚养费多少?在具体实践中,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要从以下几方面给予考虑:1、子女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事实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有哪些
      事实劳动关系也是属于劳动关系中的一种,只不过此时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没有按照国家的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这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认定。实践中很多......


·人身伤害诉讼时效1年能否中断
      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