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小城镇能够保留承包地?
一、落户小城镇能保留承包地的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但“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而根据官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释义》,该法律条文中的“小城镇”,包括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让城镇化过程更为健康有序,避免人口向大中城市盲目流动。同时有利于乡镇经济发展,扩大内需。
而且,还有一层很重要的考虑,在于目前我国小城镇的社会保障还比较落后,对于迁入小城镇的农民,如果既收回了承包地,又没有完善的城镇福利,将极大损害农民的利益,也严重影响农村人口往小城镇转移的积极性。
因此,综合以上因素,落户小城镇后,承包地目前仍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还有哪些特殊情况下,承包地不能随便收回?
①家人去世不能减少承包地
有的村组织已家庭成员去世为由,要求该家庭减少承包地面积,这样的做法是违反土地承包法的。首先,国家的承包制度实际上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并非是个人承包土地,因此收回某家庭成员的土地毫无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明文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再者,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这是二轮承包时反复强调的原则。
②没有参与二轮延包,也有土地承包权
根据土地承包法及国务院相关文件,对于少数因在外务工等原因没有参与二轮延包,之后又返乡要求承包土地的农户,要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原则上,这些农户有权利参与土地承包,当地可以在预留机动地当中分地给这些农户,或者通过土地流转进行分配。
③由他人代耕的承包地,发包方无权收回
只要是农户没有全家迁入设区的市,或是自愿提交书面材料上交承包地,发包方就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房屋买卖律师见证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房屋买卖律师见证收费标准是多少?涉及财产给付的经济合同,如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物业买卖、股权转让、并购重组、投融资合同等,律师见证......
·关于生下私生子是什么罪
关于生下私生子是什么罪已婚生下私生子涉嫌重婚罪。对婚外恋行为本身,中国法律并未明文规定。但是,因为婚外恋行为引起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
·实践合同为单务合同吗,有哪些
实践合同为单务合同吗,有哪些特征一、实践合同为单务合同吗实践合同为单务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
·有劳动合同怀孕怎么办理合同到期的规定有什么?
有劳动合同怀孕怎么办理合同到期的规定有什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
·监视居住后还会坐牢么 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后还会坐牢么监视居住的条件是什么一、监视居住后还会坐牢么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坐牢。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一、特许经营权转让问题1、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2、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
土地出让金征收标准是什么土地出让金一般是指土地现有使用者产权年限到了的续期申请,要交纳一定的出让金,还有就是房地产想要开发某块地,也要交纳一......
·如何对名誉权共同侵权追加责任?
如何对名誉权共同侵权追加责任?(一)从加害人的角度看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共同加害人作为一个整体对损害共同承担责任、共同加害人的任何一个人对......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事由有几种
民事案件中止审理事由有几种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下列情形......
·罪轻辩护的理由陈述有哪些?
一、罪轻辩护的理由陈述有哪些?罪轻辩护的理由陈述有:被告人在本案中处于服从、被支配的辅助地位,所起到的是次要作用;被告人参与本案也是事出有......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几种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几种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和法院诉讼办理离婚。1、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这种方式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