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虽然刑法上没有规定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但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根据刑法对各类犯罪既遂的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但因不同类型的犯罪,法律设定的构成要件要求有所不同,所以既遂的判断标准也应具体分析。
  
  (一)结果犯
  
  结果犯是以法定结果的出现为既遂,结果是指犯罪行为通过犯罪对象的作用而给犯罪客体所造成的物质性的、可以具体测量确定的现实损害结果。这类犯罪较多,典型的如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最高的法定结果就是他人的死亡,他人的死亡结果出现才为既遂。
  
  (二)危险犯
  
  危险犯是以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作为犯罪既遂标志的犯罪。其既遂不是以造成物质的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是以法定的可观状态的具备为标志,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只要足以致使某种危害结果发生就属于既遂。
  
  (三)行为犯
  
  行为犯是指以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的程度就成为既遂,这类犯罪的既遂的出现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有形的犯罪结果,也不要求实际损害的可能性即危险状态的出现,而是以行为完成为标志。
  
  二、犯罪既遂的处罚原则
  
  1、关于定罪和法条引用问题。应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罪名上不需要标明既遂犯,但在司法文书的叙述部分,应表明行为人已完成犯罪的情况。对法律条文仅直接引用分则具体犯罪条文即可。
  
  2、注意对同种罪危害不同的既遂犯的区别对待。对危害性和罪责程度不同的既遂犯,在处罚时应予以适当的区别对待。
  
  3、在既遂犯同时具备其他宽严处罚的情节尤其是法定的宽严处罚情节时,要注意同时引用相关的条款。
  
  三、犯罪既遂的形式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法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对于劳动者也有着相应的监管作用,其实很多人是不清楚单位有些资金的扣除是什么意思,离职的他们对于这一些钱也会显得不那......


·在我国如果要改名字麻烦吗
      在人们出生的时候,父母都会给孩子取一个名字,大多数名字有的人会用一辈子,但是有些人对自己的名字不满意或者是有其他的原因,想去改名字,这就需要......


·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私募基金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私募基金公司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通过私募形式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EQUITYFUND,简称PE)。广义......


·犯罪未遂的案值有没有量刑?
      犯罪未遂的案值有没有量刑?犯罪未遂没有具体量刑,参照既遂犯罪的标准,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规定如下: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


·怎么用土地使用证贷款?
      现阶段社会发展越来越迅速,经常会有贷款的情况出现,很多人对于土地使用证贷款抱有疑问,不清楚土地使用证进行贷款的流程。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所......


·对于儿女继承父母遗产多吗?
      对于儿女继承父母遗产多吗?是否多就要看实际情况;对于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
      什么情况下属于被逼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
      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一、脚手架工程质量要求是什么?1、搭设高层脚手架,所采用的各种材料均必须符合质量要求。2、高层脚手架基础必须牢固......


·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种类?
      私募基金的定义是什么,有哪些种类?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投资行业也在迅速发展,其中私募基金的发展势头也是不容小觑的。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是一......


·遭受工伤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精神赔偿也就是对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伤害所进行的赔偿,很多民事纠纷乃至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不过,就劳动关系来讲,职工如果遭遇工......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1、到期直接开口  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