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收养孤儿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收养孤儿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一、收养孤儿公证需提交哪些材料
  
  收养孤儿公证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1、收养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户籍滕本),结婚证,要求收养的申请书等。
  
  2、送养人应提交:身份证明,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要求送养的申请书等。
  
  3、被收养人应提交:户口簿,年满十六岁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被收养人为十岁以上的需出具本人自愿被送养的书面意见。
  
  4、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的协议书。
  
  5、被收养人的照片(最好2寸白底)。
  
  6、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在收集材料过程中应注意的是送养人(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已经死亡的,请被收养人的生父或生母提供送养人的死亡证明。
  
  二、如何办理收养孤儿公证
  
  首先, 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其次,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最后,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的,应予办理,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在实际收养孤儿的时候,除了收养人有条件限制外,作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也是需要满足《收养法》中的条件才行,而光是满足了条件还不够,还需要办理收养登记或进行收养公证,这样才能保证建立起来的收养关系是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分子对死亡结果抱有一种希望或者放任无所谓的态度;而过失杀人罪并非主动,而是在不在意的情况下杀人,对死亡结果持否定态度。故意杀......


·认罪认罚从宽量刑建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对刑事案件量刑制度的改革是任重而道远的,国家目前就仅在很小范围内开始推行了认罪认罚从宽量刑的这个决定以后,其实也包括了网民或者是很多专业的法......


·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一、股东变更需要去工商局备案吗公司的股份通过股权交易进行买卖,该交易造成股东的变更。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变更必须签订......


·关于合同未寄回是否生效?
      关于合同未寄回是否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换句话说,只要是符合法定生效要件的合同,便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
      撤回执行申请的法律后果是怎么规定的?在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原告,被告如果在庭外达成了和解协议,可以申请撤案。可是有些人在决定向法院递交撤回执......


·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怎么办?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


·房地产开发资质要什么资料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少企业涉足房地产开发领域。但是要想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就需要拥有房地产开发的资质。积极申请取得房地产开发的资质是进......


·商业秘密的类型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列举以及其他各国关于商业秘密的......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公司拖欠工资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


·人身事故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
      人身事故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是什么?惩罚性赔偿是和补偿性赔偿相对应的一种民事赔偿制度,具有民事赔偿的一般特征,但它和补偿性赔偿制度相比,还具有如下......


·触犯套取公积金罪能判多久?
      触犯套取公积金罪能判多久?1、对于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