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一、伤残鉴定费用保险公司怎么赔付
  
  伤残鉴定费的赔偿标准就是伤残鉴定机构收取的费用,鉴定机构是合法的专业鉴定机构。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如果与医药费相加总额没有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限额则应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注:不同省份地区可能会有不同(如厦门,鉴定费一般不由保险公司承担)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的规定,为了确定伤残程度进行鉴定,所支付的鉴定费是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依法应由被告保险公司全部承担。
  
  二、伤残鉴定一般需要什么材料
  
  伤残鉴定分两种,一种是司法鉴定。一种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二者分别针对不同的部门。
  
  司法鉴定主要是针对公安或法院审理用。这一块带上相关病历去,交钱就能做。
  
  劳鉴委做出的伤残等级鉴定主要针对工伤这一块。
  
  《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对工伤赔付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到劳鉴委做伤残等级鉴定的前提是拿到认定工伤决定书。
  
  如果没认定为工伤的话,一般是不受理伤残等级鉴定的。
  
  如果有认定工伤决定书的话,做伤残等级鉴定一般要提供以下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上述材料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到发认定工伤决定书单位的伤残等级签定部门。一般是2个月内做出等级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的内容
      股权质押补充协议的内容一、出质人向质权人企业提供初审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3、公司章程4、企业股东名册5、公......


·保险分红是遗产还是理赔款?
      保险分红是遗产还是理赔款?保险分红属于遗产,分红属于保单收益,可以认定为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所有财产和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


·开庭当天探视权可以直接判决吗
      开庭当天探视权可以直接判决吗?探视权纠纷原则上开庭当天不会出判决结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


·劳动者在出差病死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出差病死算不算工伤一、劳动者在出差病死算不算工伤出差时,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然病亡就能认定工伤的,反之在晚上宾馆、旅馆内、......


·在我国,不仅商品有保修期限,建筑工程也是有保修期限的。建设工
      在我国,不仅商品有保修期限,建筑工程也是有保修期限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管理办法就对建筑工程保修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如果施工单位在保险期限内拒绝......


·工程质量问题的含义是什么?
      现在建筑工地是愈发的多,其中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也是非常的多。而工程质量问题的类型也是各种各样的,比如建筑倾斜、坍塌、错位等等。如果想要预防、......


·一、对于喝酒吹了37豪升算醉驾吗?
      一、对于喝酒吹了37豪升算醉驾吗?不算醉驾,但算酒驾,醉驾是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


·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
      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一、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哪些?催要借款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有书面材料,如催收通知,证人证言、电话录......


·和外国人结婚的优缺点有哪些?
      随着全球国际化的进程加快,各国间经济、政治、文化的融合,各国民众之间的交流越来越频繁,关系越来越紧密,尤其是在婚姻方面,我国国民与外国人结婚......


·关于高利贷犯法怎么判?
      高利贷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对于我们来说,放高利贷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因为我国法律对于高利贷这方面的监管不是很严格,所以就产生了很多私人......


·是否需要再次公告
      是否需要再次公告离婚找不到另一方,法院公告的话需要一次按规定的公告就可以。每次需要至少半年才能再次起诉。  因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无法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