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

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
  
  一、笔迹形成时间怎么鉴定
  
  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除非有一定的时间差,从纸张、墨迹等细小部分的区别可以判断先后顺序,但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目前从技术上无法精确,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鉴定:
  
  1、通过对不同笔迹墨水成分的鉴定,可以判断其是否为同一支笔书写,或者是否同人同笔一次性书写完成,如不是,可看作为伪造的依据。
  
  2、如果笔迹和印章或指纹有交叉、重叠的地方,从仪器设备和显微镜就可以看出是先印捺还是先写字,可以做朱墨时序鉴定 。
  
  3、根据提供的检材具体情况来判断,可以鉴定文件不同部位的形成先后顺序,比如有些是先在空白纸签了个名字,后来却被人补上了一些内容。
  
  那么,可能有人会疑惑,笔迹的形成时间可能无法准确鉴定,但为何印章的形成时间鉴定却能够被认可呢?
  
  对于印章印文的盖印时间检验,分为物理方法和化学方法。物理方法是指根据印章印文的阶段性表现特征来推断印文的实际盖印时间。主要可以根据这些特征:印章的坏损,磨损,磕碰,修补,人为记号等。这些特征在某一个特定时间开始出现,可以作为我们判断盖印时间的重要依据,也是最可靠的检验方法。比较不易掌握的还有印章上粘有的疵点、杂物的阶段性变化情况。这种方法也是一种相对检验法,需要提供足够的作为比对样本的印章印文。化学方法也同样需要同时间段的比对样本印文。只是切取一部分(通常0.5-1cm边框)印文,利用薄层扫描来分析检材与哪个时间的样本接近。两种方式的鉴定难度都很大,比较复杂,需要对每一个样本都去比对,时间也会比较长。
  
  二、笔迹时间鉴定伪证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
  
  鉴定书不合法,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伪证行为,一般多多少少构成了妨害司法类的犯罪,有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对伪证者的制裁可以从轻掌握,进行批评教育则可。如果伪证足以影响案件事实,但法官未采纳,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法律设计的罚款、拘留按情节适用。如果伪证影响了法官公正裁判 ,造成了严重后果,则法律规定对个人进行1000元以下的罚款和15日以下的拘留则显得较轻(除非伪证者能证明法官故意采信了其伪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
      一、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的区别是什么?商标挟持和恶意抢注行为在实质上并没有区别,但是商标挟持是恶意抢注后以商标为要挟向实际权利人进行敲诈的......


·股权收购是否必须过股东会
      不是必须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了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


·买房子贷款一般利息是多少
      买房子贷款一般利息是多少1、抵押贷款的首付:假如你是初次置业,银行通常要求首付房价的30%;倘若你是买第二套房,首付比例就比较高,具体标准要参照......


·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吗?
      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吗?诈骗犯罪中既有既遂又有未遂的认定,一般而言若是犯罪主体虽然有实施诈骗行为的预备工作,但是之后又放弃了欺诈他......


·企业股东增资的帐务处理是怎样的?
      企业股东增资的帐务处理是怎样的?企业股东增资的帐务处理是需要在具体的账本当中进入新的股东增加出资的具体的金额,毕竟对于公司来说,任何的一笔账我......


·刑事拘留家属可以写信吗
      刑事拘留家属可以写信吗一、刑事拘留家属可以写信吗?一般是不可以的,刑事拘留期间,只有作为辩护人的亲友可以通信,且需要检察院、人民法院许可。......


·安徽司法鉴定人条件有哪些?
      在诉讼的时候,很多需要证据就需要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的发展给司法鉴定带来了许多的机遇,由于司法鉴定结果对于判决影响是很大的,司法鉴定人对于司法......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


·盗窃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盗窃罪是如何判刑的
      盗窃的定罪量刑是什么?一般盗窃的各省都有本省的追诉标准,有些地区500元以上就构成犯罪,有些地区要达到2000以上才构成犯罪,具体还是要参考本地规定......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财产保全法律规定有哪些?夫妻在不申请离婚的情况下,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因为申请财产保全是在准备要采取诉讼手段之前采取的紧急......


·一、山东劳动合同备案是强制性的吗?
      一、山东劳动合同备案是强制性的吗?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