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会怎样

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会怎样
  
  有些人为赚取更多的家用,跟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又跟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结果导致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一个人只能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同时存在两份劳动合同,员工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实际中,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的将要承担以下的后果:
  
  1、公司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按规定,员工有以下情况的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员工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3)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4)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后拒不改正;
  
  (5)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6)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员工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原公司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员工对新签的公司以欺诈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新签的公司也可以主张解除劳动合同。
  
  2、公司有权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员工先后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给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的,那么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看,可以主张经济损失赔偿。
  
  并且,公司主张员工赔偿时,赔偿数额可以是一个月的工资。
  
  最后,原则上员工不能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但兼职之类的非全日制工作,除非跟公司做了其他约定,其实是可以同时签订的。另外,同时签订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被要求赔偿时数额较大的,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发商强制征收土地怎么办?
      政府可以征地,开发商也可以征地。有些开发商为了自身的利益,向农民们征收土地进行建设然后从中谋取暴利。但是如果农民们不同意被征收土地却被开发商......


·离婚补偿的条件具体有什么
      离婚补偿的条件具体有什么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1)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适......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条款的具体内容
      现在尤其是大城市,人口流量都非常大,人与人之间的信任越来越低。房屋租赁合同是我们生活中比较重要的一份合同,所以我们在签字的时候一定要先确认里......


·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
      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一、防控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如何处罚?行政“不作为”其表现形式大致有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它与行政中“......


·婚外性行为能离婚赔偿吗
      婚外性行为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违背忠贞义务,而与婚外的第三人有性行为。对于另一方来讲,这样的过错是不可原谅的,因此就会说到离......


·公司减资法定程序怎么走
      公司减资法定程序怎么走一、公司减资法定程序怎么走(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


·随着人们收入增长和法律意识的提高
      随着人们收入增长和法律意识的提高,结婚前,都会选择签署婚前协议。那么,什么样的婚前协议会发生法律效力了?婚前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就双......


·遗嘱继承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


·单位要求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单位要求员工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参考依据是什么?劳动部与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劳动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最高法2001年在《关于审......


·离婚一方出轨法院怎么判
      一、离婚一方出轨法院怎么判1、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首先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的过错给予谅解,过错方也也愿意接受调解,......


·征地报批前有哪些必经程序和步骤?
      征地报批前有哪些必经程序和步骤?国务院、当地省政府都明文规定,征地报批之前为保障被征地农户的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听证权等合法权益,要求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