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商标权?

什么是商标权?
  
  一、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在我国由于商标权的取得实行注册原则,因此,商标权实际上是因商标所有人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确认的专有权利,即因商标注册而产生的专有权。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二、商标权取得方式有哪些?
  
  1、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2、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三、侵权方式有哪些?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近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要是被错判入狱国家赔偿是怎样的?
      要是被错判入狱国家赔偿是怎样的?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造成身体损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人......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


·第一环节:着手准备
      第一环节:着手准备买房前首先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


·高利转贷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高利转贷罪,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一种新型金融犯罪。目前高利转贷行为在中国的一些地方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种行为严重地破坏了中国的金融秩......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由事故责任方或者诉讼败诉方承担,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


·审查起诉必须先批捕吗?
      审查起诉必须先批捕吗?刑事案件不经过逮捕是可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必须的程序。刑事案件一般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


·劳动合同保存年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保存年限是多久劳动合同终止保存两年,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出具证明,而证明需要保存两年备案。《中......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如何划分?
      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如何划分?(一)、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可以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合作(如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和企业之间的合......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是如何规定的?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时间的规定是: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包括哪些?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包括哪些?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


·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私了可以吗?
      一般人身损害伤残鉴定私了可以吗?一般是不可以的,对于造成了伤残的情况下,肯定是属于轻伤以上的情况,还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如果属于刑事犯罪,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