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养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非法收养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非法收养指不符合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非法收养包括:(1)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未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为非法收养。(2)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所以违反这个规定收养的也是非法收养的收养行为。
非法收养的处理如下: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二、怎么办理收养
1、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县以上医院的不育,绝育证明等证件。
2、审查公证人员向当事人询问或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街道和群众中进行调查,弄清楚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件是否真实,合法收养当事人是否符合条件,成立收养是否确系当事人自愿,收养人有无不良动机及收养人的经济和健康状况等。
3、办证经审查后,凡符合收养条件的,应予办理收养公证,制作公证书,证明收养成立。不符合收养条件的,不予办理收养公证,并向当事人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当事人对此不服的,可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由授理机关进行处理。
非法收养中的当事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是指行政方面的处罚,具体是罚款,当然情况不同罚款的数额也就不同。同时,小编还带来了该如何办理收养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内容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商标权具有财产性的特点,因此商标权具有价值特征。商标权可以给我们带来经济收益,但是很多人......
·河北省农村拆迁补偿方式
河北省农村拆迁补偿方式谈到补偿方式,金钱是最直接的补偿方式,除了货币补偿,河北省农村拆迁补偿方式还有产权交换式补偿,着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河北......
·网签合同和存量房合同效力有哪几种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债务的义务?离婚后子女有继承债务的义务,继承需要继承债务和财产。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
·汽车过户手续费需要多少钱?
汽车过户手续费需要多少钱?一、二手车过户费,是指通过正常的程序把本属于一个所有人的车变为另一个所有人的名字产生的费用。二、二手车过户收费标......
·非法经营罪中非法的认定
它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此处的非法,固然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但丢与一些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对一些行政规章的违反算不算本罪的......
·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的撤销,其实就是指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实践中,合同有成立的时候,当然也就可能出现终止解除的情况。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合同撤销需要办理......
·合同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
合同纠纷起诉费用是多少?员工进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都是要签订一份合同的,但是如果产生合同纠纷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举证责任决定......
·新婚姻法的新规定有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民法典》的新规定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
·一、对方重婚罪法律会怎么判?
一、对方重婚罪法律会怎么判?如果说在婚姻关系中,对与因为重婚而构成犯罪的行为,我国的司法机关是会对他依法追究一定的刑事责任的。如果说当事人已经......
·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
一、南京市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是什么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二十六条凡持有效《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自领证之日起至子女满十四周岁......
·加班工资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吗?
加班工资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吗?加班工资不算缴纳社保的基数,因为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当中,《劳动法》72条规定用人单位是和劳动者必须要依法参加社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