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此外,我国法律也做了规定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二、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缴纳
  
  对于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不去交警大队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内不缴纳罚款就会产生滞纳金。对于电子眼拍摄的非现场违章,只要在年检前去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在开具的违法通知单15日内缴清罚款,就不会产生滞纳金。
  
  三、缴纳交通违章滞纳金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公安部发布了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一条为 交通违法罚款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9条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但未对加处罚款的上限作出规定。实际执行中,当事人一旦延迟交纳罚款,就可能出现加处的罚款数额大于原处罚款数额的情况。其中有相当多的人是因为不知道自己已经有违法行为被处罚,或因客观原因没能及时缴纳的。
  
  公安部公布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 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的规定。
  
  四、违章滞纳金怎么计算的呢?
  
  1、现场开罚单的:超过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收滞纳金,滞纳金为每天收取应缴纳罚款的3%,上限为不超过应缴纳罚款。
  
  2、违章处理大厅开单:若是在处理大厅开的罚单,也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后,第16天开始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
  
  3、电子警察抓拍的:需要先到交警部门确认罚单,自确认后计起15天不处理,由第16天开始以3%计算滞纳金,但根据规定,最终的滞纳金不会超过罚金总额,比如,罚款200元,逾期未交后的滞纳金总额不超过200元。
  
  免责声明:文章违章滞纳金怎么计算的,最新交通违章滞纳金标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以便修改或删除,另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与本站无关。投资有风险,需谨慎。
  
  以上,就是小编找到的有关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的相关内容,如何计算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和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如何缴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登录我们的法律在线网站上咨询,里面有专业的律师会为您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情况算是医疗事故
      什么情况算是医疗事故一、什么情况算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民法典》、《医疗事故处......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厂房如果要进行拆迁,征收方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厂房拆迁的补偿项目比普通的房屋拆迁来得复杂,厂房的拆迁必然会涉及到对员......


·个人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打?
      个人土地使用申请书怎么打?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度,土地使用是需要经过主管部门批准的,在此之前需要提交土地使用申请。可是对于此问题,很多人都......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
      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的借方登记一、什么是债权债务结算账户债权债务结算账户是用于反映和监督会计单位与单位间或与个人间债权、债务往来结算业务......


·一、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
      一、共同财产房产分割协议必须要公证吗?答案是法律上不需要,生活中视情况可选择进行公正。要是在离婚时没有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过分割的,离婚后......


·亲子鉴定怎么分类,如何进行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主要是通过一些比较科学的方法,来分析一下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具有亲生关系。做亲子鉴定,需要当事人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同时这个亲子鉴定下面......


·交通事故处理的步骤是怎样的
      从一定角度来讲,机动车数量的增加,也导致了交通事故的频发。而在实践中,既然事故已经发生,当事人就应该积极的进行处理,减少因为事故给自己造成的......


·生产假药劣药处罚措施是什么?
      生产假药劣药处罚措施是什么?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


·法律规定著作权哪些不能转让
      著作权哪些不能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


·刑事抗诉审结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抗诉审结期限是多久刑事抗诉审结的期限一般是五天,《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


·最新房屋继承遗嘱范本是怎样的?
      年最新房屋继承遗嘱范本是怎样的?遗嘱立遗嘱人:姓名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民族:_______,现住_______,身份证号:_......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