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一、涉外婚姻的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抚养纠纷中的法律适用
  
  (一)首先在涉外离婚中,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由于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解决的关键还在于适用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所以,如果中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的,其关于子女的抚养权的纠纷如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以及父母探望权的相关事务都适用我国法律进行处理。
  
  (二)根据中国法律,关于涉外离婚的抚养权问题规定: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父母子女相互之间的扶养、夫妻相互之间的扶养以及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人之间的扶养,应当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扶养人和被扶养人的国籍、住所以及供养被扶养人的财产所在地,均可视为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的关系。
  
  (三)在实践中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保险单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单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单算夫妻共同财产,保险合同所涉及的个人资产主要包括保险费、保单红利、退保现金价值、养老金、保险赔款等项目。然而,这......


·如何根据时间计算加班费
      根据时间计算加班费的标准为: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小时数乘以2倍。......


·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哪些规定?
      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哪些规定?离婚后财产纠纷有哪些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


·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怎样的
      广义工程质量概念是怎样的?近几年,媒体几次报道国内一些地方出现的工程事故,楼歪歪、楼薄薄、楼脆脆等,不仅有这些看得着的怪象,甚至还有摸得着的......


·交通事故责任方失踪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赔付的问题,一直以来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问题,我们在进行解决的时候,也是要遵守法律法规来进行。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失......


·女职工正常产检扣工资吗
      女职工正常产检扣工资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商标法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法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
      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有哪些?民事诉讼现在已经很常见了,实践中的民事纠纷也是很多的。您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选择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也是很正确的。......


·商标被无效的行政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商标被无效的行政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一、商标被无效的行政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上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


·最新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最新证人不出庭作证证人证言的效力怎么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五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第五十六......


·2023年酒后驾驶怎么处罚
      酒后驾驶怎么处罚1.酒后驾驶酒后驾驶,一经发现,暂扣驾驶证的时间延长为六个月,而且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对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也增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