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大车祸处理流程是什么?

重大车祸处理流程是什么
  
  1、首先,作为交通肇事方不要逃逸,更不可趁夜黑或者没人,将受害方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罪加一等,如将受害方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致使受害人无法得到救助死亡或严重残疾的,更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得不偿失。
  
  2、应注意保留好现场,固定有关证据,等待交警前来。如是发生在有摄像头的十字路口,因为日后有录像可调取查阅,固定证据问题不会太大,如是发生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双方尤其是受害方应及时掌握相关目击证人,固定有关现场,等待交警前来处理。一旦现场遭到破坏,或者证人无法作证,导致交警对事故双方责任无法判定,将来对受害方会非常不利。
  
  3、如发生人员伤亡,需要送医救助治疗的,尽量选择县级以上资质正规医院。一来县级以上医院医疗水平好,能获得比较好的救助,二来目前许多办理“交强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都仅承保县级以上资质医院的用药赔付,如为了图省事或者贪图便宜选了乡村僻野的小医院,最后无法获得医疗保险赔付,将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4、与交警及时做好沟通。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除了依据事故现场、第三方证言外,还要依据当事人自己的陈述,因此,及时、如实、全面的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告诉交警非常重要。当然,在告知前也要深思熟虑,想好了再说,因为事故笔录一经签字,就会产生证据效力,将来要想推翻会非常不易。同时在签字时,也要看清楚笔录内容是否与自己所说一致,如若不一致,应及时提出来,让交警作相应修改。
  
  5、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作出后,如对认定结论有异议,应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提出复核。复核必须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并载明请求、理由和主要依据。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因此,在申请复核前,最好能查阅相关卷宗,做到心中有数。
  
  6、在因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时,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及时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逾期不提的,行政处罚即会生效,到时即使不服也只能遵照执行。
  
  7、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结论确定后,肇事方应根据事故情形和责任大小,做好与受害方沟通工作。根据《刑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对情节比较严重的,肇事方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取得受害方谅解,可以获得从轻处理。
  
  8、对于未能在交警处理阶段获得赔付的受害方,应及时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赔付的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如受害人死亡的,另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还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认定的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并不完全等同,一般来讲,民事赔偿责任要比交通事故责任略高。
  
  二、重大交通事故人伤部分处理的相关事宜
  
  首先,稳定受害者本人及家属情绪,在事故发生后,有可能造成重大残疾或者死亡时,家属情绪是失控的,我们要先设身处地的为其着想,后与之协商最好的处理以及善后方式,譬如垫付丧葬费或者门诊医药费灯费用。
  
  其次,事故发生后及时与被保险人即客户联系,弄清事故发生原因以及事故责任问题,此刻,客户在经历事故后,情绪波动乃人之常情,此时,我们车险理赔部相关工作人员要发挥主动性,去安抚客户的心理,不仅是为了更好的处理案件,更在于与客户友好合作的良好关系。
  
  再次,人伤案件前期的调解也是尤其重要的。前期调解工作能否顺利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处理事故的态度以及方法,稳定客户以及受害者情绪是不容忽视的重点。
  
  在处理车险人伤这块时,不能避免的要与客户以及三者(受害者)打交道,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尤其是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伤亡时。本期继续介绍一些注意事项:
  
  第四,我们的客户大多没有充实的法律以及保险知识,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他们大多是慌乱的,无从下手,并大多充满对受害者的同情,希望保险公司可以很好的处理事故后续问题,为他们解决很多麻烦,当我们处理的不积极甚至不与其有效沟通的时候,客户不满的情绪会导致我们后期工作难以进行。
  
  三、轻微事故应先撤离走快速处理程序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移动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用摄像、拍照、标划事故位置或其他方法固定事故现场证据,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如应急车道),并迅速报警。高速交警通过当事人电话报警了解现场情况后,利用电话指导当事人如何处理。同时,高速交警提醒,在市区路上发生事故,经常能看见事故双方站在事故现场相互指责造成拥堵。而如果在高速公路上也这样做,会非常危险。如果一定要等交警到现场处理,也必须要把车辆及时撤离到安全区域。
  
  发生车祸之后我们需要以最快速的时间进行报警,以寻求他人的帮助。以上就是律图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重大车祸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网签和备案的作用是什么意思?
      一、网签和备案的作用是什么意思?网签和备案的作用主要在于发生法律效力,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


·夫妻身在异地怎么办
      夫妻身在异地怎么办理离婚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只......


·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是什么
      开发商对于商品房的交付应该满足购房合同中所约定的以及法律所规定的交房条件,若如不然,在交房的时候购房者可以拒绝收房。具体来讲,开发商交付房屋......


·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
      现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不少的人都希望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这也使得法院所承接的诉讼案件越来越多,当然在这些诉讼案件当中......


·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限额是多少
      租赁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偿限额是多少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2023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
      2023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一、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哪些条件?2018普通合伙企业注册资本需要的条件有:有二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


·广场舞声音大上哪投诉
      1、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请他们来进行协商,因为跳广场舞如果说噪音过高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请相关部门进行了治理,其实城管是负责管理这个东西的。2......


·借条与收条有什么区别
      借条与收条的区别:1、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的;而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2、性质不......


·侵害企业名誉权以认定依据是什么?
      侵害企业名誉权以认定依据是什么一、侵害企业名誉权以认定依据是什么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违法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
      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一、预售商品房如何转让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前提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经有关主管部门办理了有关于续后,在预售商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