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一、妻子流过产离婚需要赔偿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以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我们可知,依据民法典的平等原则,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都是平等分配的。在女子流产期间,一般情况下男方是不能够提出离婚的。而想要在离婚中获得法定的损害赔偿。必须是由以上四项所引起的离婚。如果流产是自然流产的话,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给予赔偿。
二、离婚赔偿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我们可知,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一方需有精神受到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精神受到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没有这些事实的存在就不能请求对方给予赔偿。
(二)另一方作出了法定的侵害行为,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列举下列几种侵害行为,如重婚、婚外非法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遗弃家庭成员等。
(三)另一方实施的侵权行为及其由此所产生的离婚,必须与一方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如果二者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那么,一方同样无权请求另一方赔偿。其中的因果关系是链锁的,即离婚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同时财产损失与侵害行为、离婚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精神损害与侵害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且都必须在离婚时才有权提出。
(四) 另一方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同时一方必须无过错。离婚损害赔偿制度采用的仍是一般侵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的过错责任原则,只有行为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这里的“过错”实际上是一种根据法定的客观事实推定的过错。即只要发生了法律列举的几种行为就认定行为者存在过错,而不管这种行为是基于什么情形下出来的。如果双方都作出了法律列举的侵权行为,那么,就应当认定双方都有过错,侵权行为发生的顺序存在先后,并不能导致后继侵权行为的过错减轻或消失。为了淳化社会道德风尚,只要双方都有依据本法推定的过错,双方就都无权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请求。
如果夫妻双方进行离婚时,妻子一方提出因为流产而要进行赔偿的话,这件事在法律上是不进行成立的,双方即使到法院进行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因为流产而进行相关的赔偿。因为流产这件事情不是一个人单方面的错误,也不是引起离婚的主要原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很多人在单位工作加班到很晚,由于公司认定该行为为自愿加班,拒绝支付加班费。但这样的行为是符合法律的。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个法律概念,自愿工作的......
·强迫交易罪会判拘役吗
可以判拘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强迫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
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有哪些?一、办理股权质押的流程之出质人方流程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
·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
?
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一、赠与合同有什么特征与其他合同相比,赠与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第一,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有什么区别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有什么区别聚众斗殴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
·如何办理假释程序 哪些罪犯不能申请假释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就是假释。根据刑法规定,如何办理假释程序?假释的重要条件之一......
·违章停车罚款在哪里交
交违章停车罚款需要带上驾驶证,行驶本到附近的交通处理中心(交警大队大队、交警支队、车管所等)处理违章。车辆被贴违停罚单一般都是因为在不允许停......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
一、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后果有哪些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
·分公司的员工跟谁签劳动合同?
分公司的员工跟谁签劳动合同?一、分公司的员工跟谁签劳动合同?根据《公司法》中的规定,因为分公司不具有单独的法人资格,对外不具有签订合同的......
·非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和格式
自己修的道路、机关团体单位的内部道路、厂矿企事业专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属于法定道路。在这些路上发生的车辆事故,一般称之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