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如何分配?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如何分配?
  
  1、如果机动车方对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则应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当事人承担交通事故相同的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60%;
  
  4、如果机动车辆在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则应承担40%的责任。
  
  5、机动车方不对交通事故负责,其承担比例不超过10%。
  
  二、交通事故的因素
  
  1、客观因素
  
  道路、天气等原因也可能引发事故。
  
  2、状况不佳
  
  该车技术状况较差,特别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轴、后轴故障,未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
  
  由于心理或生理原因,当事人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部事物并造成分心、行动反应缓慢,对四周情况查看不周、措施不及或不当。还有各方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来判断事情或高估自己的技术,过于自信,车辆前方左右、行人、路况等,为搞清状况就盲目通行。
  
  4、操作错误
  
  驾驶车辆的人员不熟练,缺乏经验,缺乏安全驾驶知识,也没有掌握复杂道路驾驶的特点。在突发事件的恐慌情况下,会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
  
  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没有按照交通规则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驾驶或行走。如醉酒驾驶、非司机驾驶、超速、抢道、超载、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和其他交通违规原因。
  
  根据中国交通法的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比例可根据责任规模从10%到100%不等。具体补偿比率应由事故评估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的一般原因可归纳为五类,主要是客观因素、车况不佳、疏忽、操作错误和违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理工程师对于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
      监理工程师对于控制工程质量的原则是什么样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便可以看出,工程质量是建筑施工中最为关键的。但是,要如何做才能使工程质量得到有......


·广州房子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
      租售同权想必您从字面上也可以有一个大概的了解。但是,这绝不是说所有在广州租房子的人都和几百万花钱买房子的人享受的待遇是一样的。如果这样理解的......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既遂量刑标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


·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的规定是什么?第一,关于仲裁前证据保全。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


·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河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目前,河北省各地已全部完成征地区片价标准的确定,征地区片价按9个等级划分,全省平均区片价为35851元/亩,为推行......


·立功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在触犯了《刑法》的情况下,原则上是需要根据犯罪情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如果此时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话,那实际判刑的时候也是可以考虑从轻或......


·股东申请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申请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股东承担什么责任?一、股东申请破产清算需要什么条件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原因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根据司法解......


·离婚冻结财产判不离后怎么办?
      离婚冻结财产判不离后怎么办?离婚冻结财产判不离后会解除这样的一种冻结的手续,并且在相关的一个财产问题不会进行分割,主要还是由于我们国家规定的如......


·信息公开复义是什么意思?
      信息公开复义是什么意思?一、信息公开复义是什么意思?政府信息公开是行政行为之一,公民对政府信息公开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要求行政......


·网络诈骗的主要手段是什么?
      网络诈骗的主要手段是什么?网络诈骗是指一些人通过互联网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私人财物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面对各种诈骗手段......


·对商标续展有无公示期?
      商标续展有无公示期?商标续展没有公示期。商标续展过期的话只能重新申请注册商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