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

1、很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是由于违反分包和非法转包造成的,实际施工人在起诉发包人时应当同时将业主(包括开发商、政府、项目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这样就加大了取得工程款的几率。
  
  2、通过专业的建设工程律师尽快取得法院生效判决。施工人再遇到拖欠工程款时,往往存在观望和侥幸心理,期待发包人能良心发现,进而错过了最好的诉讼时机。如果没有法院的生效判决,任何强制措施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只有取得生效判决方能通过法院采取强制措施。
  
  3、就建设工程主张优先受偿。依法施工人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主张就涉案工程优先受偿,而不专业的律师往往不知道或者不会合理使用此条法律规定。
  
  4、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查封被执行人财产主要是账户,很多发包人账户中虽然没钱,但该账户如果不能使用对其影响巨大,其在账户被封后往往会积极解决欠款问题。如果经法院调查确定发包人无执行能力,大部分施工人(包括律师)就不再继续处理或者不知道如何处理了,其实此时可以因发包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而申请发包人公司破产,在清算过程中查找股东有无违反公司法的情形,一经查实可依法向股东主张权利。
  
  同时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实现取得工程款的目的。“有支付能力而拒不支付的处理方法 由于许多的发包方本身具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经常出现虽有支付能力,拒不支付,待诉到法院后,以各种方法拖延支付,以达到长期无偿使用应付工程款的目的。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担保后48小时之内,法院在不通知对方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保全措施。这样就不会给老赖任何可乘之机。
  
  2、取得生效判决,直接划转欠付的工程款,避免久拖不决。
  
  应对办法:将发包方的甲方列为被告(有依据)或第三人,在一个案件中处理。同时,法院通常对于只有发包方的甲方支付工程款后,发包方才支付给施工方支付工程款的约定也是不支持的。当然需要有经验的律师整体把控,方能实现目的。
  
  3、以质量或工期延误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质量和工期延误问题,法律均有明确规定。例如:擅自使用不得就质量问题主张权利,未支付进度款工期顺延等。施工方应当通过专业的律师区分质量或工期延误产生的原因,依法确定责任方,进而依法主张权利。不要聘请不专业的律师,让对方的拖欠工程款的借口“弄假成真”。
  
  4、以存在变更或增项为由拒不支付。
  
  应对办法:关于上述问题,法律亦有明确规定:“增项款应与进度款同时支付”。施工方应当聘请专业的律师,认真研读合同、认真整理和收集证据、找到法律依据。不要给发包人留下任何拖欠的借口。
  
  5、以施工方中途撤场为由拒不支付。
  
  施工方中途撤场通常是因为发包方违约或者第三方原因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施工人在主张工程款时,一定要重视证据的收集,保留撤场不是施工方原因造成的证据,保留已完工程量的证据。如果证据不完整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
      个人所得税退税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个人所得税退税的截止时间是6月30日。纳税人办理上年度汇算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


·拆迁时,选择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计算在内吗?
      一、拆迁时,选择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计算在内吗?  拆迁房屋选择产权调换的补偿方式时,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拆迁安置房公摊面积有详细的规定,......


·贩毒人员财产没收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贩毒人员财产没收范围是怎么规定的一、贩毒人员财产没收范围是怎么规定的?1、没收财产的范围是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谓犯......


·国家赔偿立案工作规定是什么
      如果我们自身的个人利益受到国家机关或者受到国家形式的权益侵害的话,后续我们是可以上诉要求国家赔偿的,不过对于国家赔偿的规定,当前大部分人都不......


·民法总则除斥期间是什么?
      民法总则除斥期间是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民法典除斥期间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指哪些情形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指哪些情形一、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指哪些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


·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包括哪些内容?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有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在我国成立。它们设立、变更及注销等需要按照外资企业法进行。同时,为了更好的贯彻外资企业法,使......


·构成生产劣药罪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本罪中的生产和销售......


·国家征地树苗补偿标准与其他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树苗补偿标准与其他补偿标准国家征地树苗补偿标准与其他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


·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因此中国市场历来是外资企业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对于外企业的入驻是有要求的,毕竟要是对中国人民有伤害......


·青少年吸毒法律如何处罚?
      青少年吸毒法律如何处罚?一、青少年吸毒法律如何处罚?青少年吸毒法律给与的惩罚是: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