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情形都有哪些?

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殴打他人情节较轻的情形都有哪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情节较轻:
  
  1、亲友、邻里或者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
  
  2、在校学生之间相互殴打,伤害后果较轻的;
  
  3、行为人的殴打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4、伤害后果较轻的;
  
  5、其他情节较轻的情形。
  
  二、殴打他人的行政处罚的结果是怎样的
  
  1、如果受害人没有作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1款的规定,对你进行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2、这类案件只有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调解,公安机关才不处罚你。建议你和公安机关解释清楚,争取在公安机关主持下调解解决。调解后你就不用再处罚。
  
  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4、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
  
  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
  
  3、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4、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的;
  
  7、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的。
  
  对于随意殴打他人的行为,往轻了说是违法行为,往重了说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比如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等。若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按照违法行为来处理的话,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当中的规定,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可以对行为人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打架三级轻伤赔偿标准,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应当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如果构成故意伤害(轻伤),人民法院应当判处当事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对于因为受伤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提出民事赔偿请求。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车险误工费的赔偿保险公司承担吗?
      一、车险误工费的赔偿保险公司承担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误工费。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
      我们在企业中上班,不再像以前一样,毕业后进行分配或者是顶替上岗,在一家单位从年轻干到退休。现在,员工在不同的平台中跳槽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


·买受方房子租借合同能毁约么?
      买受方房子租借合同能毁约么?如果租房合同签了毁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
      农民工利用法律援助怎么讨薪?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在民事和行政案件中,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


·拆迁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拆迁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拆迁没有土地使用证该怎么办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


·销售假药量刑辽宁的规定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量刑辽宁的规定是什么?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诉讼费又是多少?
      什么是合同撤销权,合同撤销权诉讼费又是多少?一、合同撤销权纵观合同法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故意犯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故意犯罪认定标准是什么1、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必须是明知的。这种明知既包括明知必然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也包括明知可能会发......


·被害人辨认笔录前后不一致算做伪证吗?
      被害人辨认笔录前后不一致算做伪证吗?二次笔录不一致的,如果是被害人陈述,属于被害人陈述不稳定。如果是被告人供述属于被告人供述不稳定。公安机关对......


·疫情信用卡还款推迟会怎样?
      疫情信用卡还款推迟会怎样?疫情信用卡还款推迟会但是不需要承受还贷款的压力,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参加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以及确诊患者和疑似......


·离婚女方孩子抚养该如何进行争取
      离婚女方孩子抚养该如何进行争取在生活当中,如果有孩子的家庭要离婚的话,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对孩子已经造成了感情上的伤害,可能正是因为如此,在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