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对饮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

对饮酒驾驶的处罚是什么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的处罚: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5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10年之内不能考取驾驶证,并且永不能驾驶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驶证。
  
  
  相关法律依据:
  
  一、《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的;
  
  (三)驾驶校车或者客车,严重超载超速的;
  
  (四)运输超出规定以内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后两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规定处罚。
  
  有前两项行为,同时又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
  
  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生命只有一次,我相信这是很多人都知道的道理,所以,遵守法律法规的章程,毕竟这些规矩都是有一定的道理。就比如酒驾,就很容易发生危险,不仅是对他人,对自己也是不负责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标的74万多少诉讼费? 一、标的74万多少诉讼费?
      标的74万多少诉讼费?一、标的74万多少诉讼费?诉讼标的额为70万的话诉讼费大概也就一万多,财产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
      在我国规定员工打架斗殴能否开除?某些员工因为生活和工作的压力全部都积压到了一起,所以就很有可能因为其他员工的一句话,当情绪已经积压到了一定......


·社保证明需要盖章吗?哪些情况社保证明需要盖章?
      在生活和工作中,有很多地方需要用到社保证明,现在为了方便参保人,社保局已经推出了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现以推出个人网上自助打印带印章的参保证......


·如果别人抢注了你的商标怎么办吗?
      如果别人抢注了你的商标怎么办吗?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


·江西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江西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500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


·土地使用证到期土地上的楼房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土地上的楼房怎么办?通用的处理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方法有两个:1、续期,缴费,延长土地期限可由物业和业主联名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提出......


·犯拐卖儿童罪的一般判多久
      不得不说拐卖儿童这在全世界都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最近在我国有愈演愈烈之势。尤其在贫困地区云贵川和流动人口集中的发达地区如东莞深圳福建等地,此类......


·法院证人证言格式是什么?
      法院里每天都会有很多诉讼案件进行处理,在诉讼解决过程中会有证人向法院陈述其对于事件的证词。大众依借证人的证词来感知事件的真相,明确正确的判断......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证件
      办理离婚证需要哪些证件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身份证件a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b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


·罚金不交查封夫妻房产后该房产还可以借贷吗?
      罚金不交查封夫妻房产后该房产还可以借贷吗?罚金不交查封夫妻房产后该房产就不可以借贷了,跟据《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


·共同遗嘱何时生效
      共同遗嘱何时生效遗嘱是死因行为,而共同遗嘱由于其在主体上是复数的,这就意味着在多数情况下,遗嘱人存在着先死后死的时间差,这又直接导致共同遗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