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我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如果我要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继承遗产偿还债务纠纷如何处理?
      一、继承遗产偿还债务纠纷如何处理?继承遗产偿还债务纠纷可以私底下关于继承偿还债务协商达成一致来进行解决,或者是通过法院进行判决。一般情况下涉及......


·新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人们遭遇交通事故后,会发生人身伤害,交通部门为了明确事故责任,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受伤人员进行伤残鉴定。通过鉴定,得到的结论是确定事故责任、......


·公务员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务员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关于行政法律责任涵义之争什么是行政法律责任?学界一直众说纷坛。但是,如果对各种观点加以概括就会发现:争执的焦......


·员工被违法辞退应该怎么办
      员工被违法辞退应该怎么办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应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但需确认是选择继续工作还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


·担保合同有没有诉讼时效?
      担保合同有没有诉讼时效?担保物权的诉讼时效是主债权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根据最高院关于担保法的司法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可以变更吗离婚后可以变更抚养关系。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


·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规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主体的确定历来是一项颇具争议的难点。现实情况无比复杂,我们会经常听说借朋友车出去闯祸的情况,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租车、共享汽车......


·一、一方在婚内出轨犯法吗?
      一、一方在婚内出轨犯法吗婚内出轨如果构成重婚罪就违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二、重婚罪怎么判刑重婚......


·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
      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一、工伤一级赔偿能不能一次性给?不可以。职工构成工伤一级伤残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


·关于战争险的承保责任期间是怎样规定的
      保险期限亦称“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单所提供的保障期限。责任期限是指被保险人从可保意外伤害发生之日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如90天、180天、1年等)如果发......


·保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保险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保险的理财产品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出的。如果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使用工资,是父母或者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