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子女可以继承父辈农村的宅基地吗?

一、子女可以继承父辈农村的宅基地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组织,而不是归属于农民,农民朋友只能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和资格权。与此同时《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也提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从而我们可以得知,农村宅基地原则上是不可以继承的。因为宅基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所有权是当地村集体的,使用权就是房屋所有人的。所以大家所说的可以继承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二、哪些人可以继承父辈农村的宅基地?
  
  1、子女
  
  农村父母去世以后,一般来讲父母享有的宅基地会被村集体收回,但是因为宅基地上有房屋,不论子女的户口是否是本村的,都可以由他们的子女依法继承。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使用至房屋不在为止。但是非农业户口的子女,只能继承农村房屋,但是不能进行翻新、修缮、重建等。
  
  2、亲属
  
  农村有一些孤寡老人,会在晚年的时候过继同辈兄弟中的孩子来照顾自己生活起居,而老人去世后,房子就可以由这个人来继承。如果老人没有近家门的亲属的话,远一点的亲戚也是可以的,但是必须由老人和村集体组织都同意,才能搬来照顾老人的生活直至老人去世后继承老人留下的房产。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老人没有什么亲戚的,一直独居生活,那么晚年可以由村集体派人来照顾,老人去世以后,房子和宅基地都会被村集体直接收回。
  
  3、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这种情况下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女儿出嫁后,户口已经外迁的,这种情况下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房屋,但是原本的房屋不能翻建或者新建,顶多只能维修加固一下。等到房子倒塌的那一天,村集体就会收回宅基地。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女儿的户口没有外迁,仍是本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就可以将宅基地确权到自己的名下,也可以重新盖房子或者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村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法童工罚款的标准是什么?
      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非常大,有多部法律法规的支撑。其中劳动法明令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对于违背规定的,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罚款,严重......


·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怎样量刑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


·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格监护人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


·未成年少女的辩护律师可以是亲属吗?
      未成年少女的辩护律师可以是亲属吗?一、未成年少女的辩护律师可以是亲属吗?被告人的亲属、朋友可以作为辩护人。家属即使不是律师也可以作为被告......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一、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设置了“公司法人格否认......


·抢劫犯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犯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一、抢劫犯罪和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有哪些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


·办理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
      办理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是什么1、转让人应保证自己是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何种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原使用许可合同中对商标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内容有哪些?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和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进行救助。经过我国各部委的讨论,后又经过国务院同意,最后拟定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


·社保包括了哪几种保险?
      社保包括了哪几种保险社会保险是指具有一定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各种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暂时中断劳动,即遇到因年老、疾病、失业、工伤、生育等劳动风......


·各地政府现如今在发展的同时,对于各项建筑工程的建筑质量也是非
      各地政府现如今在发展的同时,对于各项建筑工程的建筑质量也是非常关注的。您都见到过因为工程质量而引发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所以,国家是决不允许在......


·醉驾是非常危险,是对人对己都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醉驾后发生交
      醉驾是非常危险,是对人对己都不负责任的一种行为,醉驾后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大大增加,现在我国已经将醉驾列入了可以被判刑的行为中。醉驾并不因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