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会选择创业,但是都会因为缺乏经验而导致公司

现在,有很多年轻人会选择创业,但是都会因为缺乏经验而导致公司倒闭,那么公司倒闭了,关于公司的一些重要文件要如何处理呢?比如营业执照,现在有很多不法分子会利用已倒闭的公司的营业执照进行诈骗,那么公司倒闭了营业执照怎么办呢?要如何注销和处理呢?在下文会针对这样一些问题进行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营业执照的含义是什么?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二、营业执照注销都需要哪些材料呢?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法院破产载定、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5、清算组织成立后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7、指定(委托)的证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
   三、公司倒闭了营业执照怎么办呢?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倒闭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四、公司倒闭后注销营业执照都要走哪些程序?
  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然后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申请,税务会对公司进行清查后,出具允许注销意见书,这时就可以到工商局去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要求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在规定时限内,无其他单位对注销提出意见,工商局会给你办理注销手续的。
  具体步骤: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综上所述,如果公司倒闭了营业执照怎么办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的注销,以免被一些不法分子盗取或利用,营业执照在法律上是不可以被转让,出租的,所以公司倒闭了营业执照怎么办呢?我想您都应该清楚了吧,如果您以后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来我们网站咨询,希望我们以上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子土地使用权到期限了怎么办?
      在中国,只有国家和集体才能拥有土地的所有权,任何人不得私自享有,但是为了生产建设的需要,国家规定了土地的管理法规,对土地资源的配置进行管理,......


·申请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是什么?一、申请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根据三大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
      被胁迫成立的婚姻是否有效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


·社会养老保险的类型有哪些
      社会养老保险的类型有哪些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后减少或失去劳动收入时给予......


·农村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
      农村土地使用证注销的流程一、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和内容1、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诉讼法适用中也存在证明责任
      诉讼法适用中也存在证明责任诉讼是实体法和诉讼法共同发挥作用的场所。在诉讼中,法官既要适用民事实体法来解决实体方面的争议,也需要适用民事诉讼......


·劳动者的工资有哪些根据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
      劳动者的工资有哪些根据国家统计局于1990年1月1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


·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
      道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样的,其应符合哪些规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道路建设是非常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人们的日常生活与道路交通密不可分,完......


·多次抢劫如何进行认定
      多次抢劫也是属于抢劫犯罪中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由于抢劫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有抢劫的行为那么就会构成此罪。不过实践中,需要对多次抢劫做出认定才行......


·如何做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通常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范围内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才会需要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这关系着日后对事故的处理方向。......


·旅游纠纷怎样赔付?赔付标准是怎样的
      旅游纠纷怎样赔付?赔付标准是怎样的?一、旅游纠纷的定义: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之间因旅游发生的合同纠纷或者侵权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