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请律师会见当事人要说实话吗?

请律师会见当事人要说实话吗?
  
  ?一、请律师会见当事人要说实话吗?
  
  律师接受家属的委托,当然会对委托人负责,当然要说实话了,但如果需要传递的话是违法犯罪的,律师可能就不会传了。
  
  律师会见时不能违反禁止性规定,可以列举一些主要规范:
  
  1、不能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任何案情线索,包括检举揭发犯罪的线索;
  
  2、不能使用自己的手机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外界通电话;
  
  3、不能用各种方式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串供,也不能用肢体语言或夹带字条或手心写字等方式传递有串供嫌疑的信息;
  
  4、不能带非律师参加会见,更不能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参加会见;
  
  5、不能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送监管场所禁止的各种信息、物品;
  
  6、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会见之机逃离监管场所;
  
  7、要注意交流说话方式,不能教导当事人怎么说;
  
  8、禁止疏通关系和承诺案件结果;
  
  9、耐心倾听当事人陈述,但预测案件前景时要慎重;
  
  10、不宜直接询问当事人有没有实施所指控的犯罪行为;
  
  二、请律师会见当事人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办案规范》规定:
  
  第二十六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持以下手续:
  
  (一)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专用证明;
  
  (二) 律师本人的律师执业证;
  
  (三) 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七条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征询其对所聘请律师的意见。如表示同意让其在聘请律师的《授权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第一阶段: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所需要的相关证件及手续
  
  1. 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2. 授权委托书;
  
  3.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4. 律师事务所出具《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规定: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入职7天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入职7天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这是不行的,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3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


·在大城市里有自己的房子是所有年轻人的梦想,但是现在的房价让很
      在大城市里有自己的房子是所有年轻人的梦想,但是现在的房价让很多的小年轻望而却步,有些小城市的房价就已经高的离谱了更别说是像北上广这样的一线大......


·额骨粉碎性骨折工伤能赔多少钱
      工伤,在工作中并不少见,尤其是对于体力劳动者而言,工伤发生的频率可能略高于其他劳动者。众所周知,工伤的赔偿问题一直是工伤问题中的难点,其主要......


·怎样的借款合同有效
      怎样的借款合同有效一、怎样的借款合同有效民间借贷合同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利益的保障。签订民间借贷合同,可以明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


·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具体内容
      员工在企业工作,企业除了支付一定的报酬给员工之外,还会提供各种福利待遇,如五险一金,带薪年休假等等。带薪年休假是指员工有每年一次的带薪休假的......


·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内容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针对刑事案件制定的审理法律,刑事诉讼法对违法犯罪有着威慑和处罚作用,是我国惩治犯罪的基础性法律。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了受害人......


·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的同时履行抗辩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


·什么情况辞职无须提前通知?
      什么情况辞职无须提前通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


·离婚时过错方分割财产会少分吗
      一、离婚时过错方分割财产会少分吗?一般过错方会少分的,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有下列情......


·一、协议离婚后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后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


·高空坠物起诉被告如何应对?
      在前一段时间,在网上比较火的一个新闻,大致内容是这样的,由于小区里的高空坠物而导致一个路人被砸伤,这个小区里的将近二百户人家成为了法院里的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