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交强险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各种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对于最常见的6座以下的私家车,新车第一年的交强险是950元。需要车主注意的是交强险和车船税虽然可以同时交,但是期限不同。车船税是每年12月31号为截止日期,而交强险为从交纳保险那一天开始算起,保期一年。假如你是5月初买的车,那么你只要交7个月的车船税,但是交强险是投保一年到下一年5月份。
  
  在以后的每年内,交强险的费用将和车辆的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挂钩,若上一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强险的费用下浮10%,若上两年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强险的费用下浮20%,若上三个以及以上年度没有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强险费用下浮330%;
  
  若上一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但不涉及死亡,那么交强险费用浮动0%;若上一年度发生两次以及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交强险费用上浮10%,若上一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那么交强险费用上浮30%。
  
  二、 交强险的赔偿
  
  (一)赔偿范围
  
  相对于商业三者险20多条免责条款,交强险的免责为“受害人故意行为造成损失”、“被保险人自身财产损失”、“相关仲裁及诉讼费用”和事故造成的某些间接损失,保障范围要大许多。而且,无论事故中被保险车辆有没有责任,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都予以赔偿,并且没有免赔额和免赔率。
  
  (二)赔偿程序
  
  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
  
  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天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
  
  (三)免责不赔范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三、交强险收费的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降低其保险费率。在此后的年度内,被保险机动车仍然没有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继续降低其保险费率,直至最低标准。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在下一年度提高其保险费率。多次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者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加大提高其保险费率的幅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被保险人没有过错的,不提高其保险费率。降低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标准,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了三年的合同然后半年我想辞职了怎么办?
      签了三年的合同然后半年我想辞职了怎么办?一、签了三年的合同然后半年我想辞职了怎么办?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


·因医疗事故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
      因医疗事故而申请法律援助需要什么材料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除填写申请表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家庭经济......


·邮寄有毒有害食品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邮寄有毒有害食品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一、邮寄有毒有害食品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邮寄有毒有害食品辩护词,应当从邮寄有毒食品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


·一、离婚老公把财产都给老婆可以吗?
      一、离婚老公把财产都给老婆可以吗?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


·没有履行合同可以告诈骗吗
      不一定是诈骗,判断未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诈骗,要根据当事人的动机,进行推断,若是因客观原因导致的,一般不构成诈骗。合同诈骗罪和民事欺诈行为区别,......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有哪些1、本标准体现了“基建和生产使用同一套验收标准”的管理思想。2、在检验项目中,增加推荐值。其质量标准比......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能不批准吗?
      员工主动离职公司能不批准吗?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


·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员工加班的话
      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员工加班的话,那么原则上需要支付给员工相应的加班费才行。但如果是在周末安排加班的话,则有些时候单位是在之后进行了补休,这样的......


·在学校受伤,学校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
      司法鉴定,就是由专门的司法鉴定机构经过专业的知识和科学技术经过鉴定后提供鉴定书的行为。而司法鉴定机构就是针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法定机构。在......


·受害人原谅入室盗窃能撤诉吗
      一、取得受害人原谅入室盗窃能撤诉吗?民事方面可以撤诉,刑事方面警察不会撤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


·连云港租售同权房子是否有相关规定?
      连云港租售同权房子是否有相关规定?江苏连云港并没有明确的开始推行租售同权。租售同权,住建部称将立法明确“租售同权”: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