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一、监外执行有案底吗?
  
  监外执行会留有案底。
  
  案底在公安机关的网站中和个人档案中都会有反映。
  
  所谓案底,是指司法机关对于判决后形成的案卷,所保留的档案资料。
  
  根据《档案法》等法律规定,刑事处罚案卷要保存60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二、监外执行有什么限制?
  
  我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监外执行的限制有做出了相关的规定
  
  其中 第十一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
  
  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第十二条 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四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居所变化确需变更居住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征求社区矫正人员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后作出决定。
  
  经批准变更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有关法律文书应当抄送现居住地及新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
  
  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一、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怎么写?交通肇事罪被告的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山东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某某市法律......


·立遗嘱可以不给自己儿子吗?
      立遗嘱可以不给自己儿子吗立遗嘱是可以不给自己儿子的。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订立遗嘱的原因;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处分......


·公司法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
      债务重组是指公司在出现资金紧张时,对于所欠债务无法按期按量偿还而改变偿还条件或偿还方式的行为。那么公司法债务重组的方式有哪些呢?一是以公司资......


·公司机密发错人怎么办?
      公司机密发错人怎么办?公司机密发错人应当尽可能的挽回因为发错人所造成的一些财产方面的损失,并且及时地向公司进行报告,证明自己并不是故意的泄露商......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所谓合法就是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先......


·劳动法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一些生产企业,管理不善的话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导致人员受伤。受伤职工得到有效治疗后,应该及时的提出工伤认定请求。企业不处理的话,职工本人也可以......


·2023起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
      起诉家暴需要什么证据一旦遭受家庭暴力,作为受害者应当尽早的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的时候,是收集证据的最佳时机。如果时间过长,没......


·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么?
      事业单位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有赔偿么?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


·年最新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甘肃省定西市渭源县征地补偿标准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更新后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和《甘肃省征......


·广州市遗失物品管理规定是什么?
      您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会因为粗心或其他原因遗忘各种物品,如果在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品没有及时归还而是私自的留存,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为了规范公民的......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要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要多少实用新型属于专利法中规定的专利类型之一,同时也是一种容易被您忽略的专利类型。根据法律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每年需要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