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一、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1)法律性质不同。
  
  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体现立遗嘱人的个人意志,不受他人意志影响,立遗嘱人可以单方将之变更或撤销。分产协议则须两个以上民事主体达成合议,体现的是所有协议主体的共同意志,如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条件,协议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或撤销;
  
  (2)处分的财产不同。
  
  遗嘱是对立遗嘱人对其本人所享有的个人财产的处分,分产协议所处分的不限于家祖长辈的个人财产,也可以是家族成员的共同财产;
  
  (3)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
  
  遗嘱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分产协议一般自协议各方签字时生效,如果附有条件或期限,则自条件或期限成就是发生法律效力。
  
  二、遗嘱的法律特征包括什么?
  
  (一)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的一种。
  
  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容的合法性等。
  
  (二)遗嘱是死因行为。即该行为须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因此立遗嘱人在生前可以依法任意修改和撤销其遗嘱。
  
  (三)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取法律规定的五种形式之一,即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并且必须符合法律对其所选择形式的特别规定,否则无效。
  
  (四)遗嘱是死者生前处理其死后事务的意思表示,主要是安排其财产的归属。
  
  (五)遗嘱行为不可由他人代理,只能由本人表达,他人代书。
  
  三、遗嘱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在立遗嘱的时候,因为遗嘱中分的都是自己的财产,所以不需要跟其他家庭成员去协商。而且遗嘱中也不是必须要把遗产分给这些家庭成员的,如果法定继承人都有独立生活的能力,遗嘱人把遗产捐出去的决定也是受保护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诉讼法随案移交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案件在侦办过程当中,对于涉案的一些物件或者是证据,如果有案件转移的情况的话,那么有一些物品也必须进行相应的移交。关于刑事案件侦办过程当中......


·一方个人信用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信用卡卡债该由谁来承担,可以分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夫妻一方所欠信用卡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在夫妻共同......


·山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样量刑的
      山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怎样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欠条要钱的程序是什么?
      欠条是确定借贷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的首要依据。可能有很多人对于欠条要钱的程序可能并不是很清楚。我们搜集了一些有关欠条要钱的程序的资料,以及有关......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
      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一、个人借款的利息要怎么约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私人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


·打官司律师的作用大吗
      打官司律师的作用大吗一、打官司律师的作用大吗遇上官司后,不少人觉得请律师没有必要,但律师作为专业法律工作者,接受委托后,至少可以从三个方面......


·“双规”期间的交待能否认定为自首?
      “双规”是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党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交待问题的一种组织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


·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
      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一、微博侵犯名誉权纠纷案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一、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是否是一起抵押的?地上建筑物是随土地走的,如果土地使用权已抵押,后续建的建筑......


·员工合同期满继续工作未签合同的权利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员工不愿意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实践中,不仅有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时候员工也有可能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对于用人单位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