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商业秘密的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商业秘密的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商业秘密的范围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商业秘密包括且不限于特定的、完整的、部分的、个别的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且不限于涉及商业秘密的草稿、拟稿、草案、样品、模型等,包括且不限于列出商业秘密目录或代号清单中的信息。
  
  1、各类产品(包括且不限于半成品)的设计、程序、实验、配方、技术数据、专用技术、图纸、生产工艺、工艺诀窍、制作方法、生产流程、经验公式、管理诀窍、样品(包括模型)等。
  
  2、专用设备及其相关图纸、资料等。
  
  3、各类产品的模具、量具及其相关图纸、文件资料、物品。
  
  4、各类产品(包括部件)科研计划、开发计划、实施进度及其各种数据、过程、结果。
  
  5、与公司相关联的勘察、设计、科研、实验、软件开发、策划、广告等标明 商业秘密 字样的资料、数据、信息。
  
  6、其它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信息。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有哪些?
  
  ?1、制定内部的保密规章制度,比如订立企业内部对资料、文件、图纸的管理方法以及职工守则;
  
  2、与相关人员订立保密合同.如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在一定时期内不得调动、泄露商业秘密的责任、走时将资料、图纸等交还等;
  
  3、加强对某些特殊领域的管理工作。如对涉及本企业商业秘密的关键部门、车间、资料室,严格限定人员出入、加强内室保密措施、禁止参观等。
  
  三、商业秘密造成的损失如何计算?
  
  
  商业秘密的损失计算一般有以下两种方式:
  
  1、以商业秘密权利人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作为定罪量刑和实际赔偿的依据。 商业秘密权利人可计算的财产、收入方面的损失应全部作为损失的数额。这里既包括权利人本身的收入,也包括权利人预期的若干年内收益。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商业秘密的开发投入、商业秘密的成熟程度、商业秘密的利用周期及其是否可以重复利用,以及商业秘密的使用和转让、市场的供求状况等。
  
  2、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利益作为损失和赔偿额。 这种损失的计算以侵权人未再向第三人披露、转让和不为其他公众所知为前提。对于非法将商业秘密出卖给他人的,以其非法出卖收入为损失额;违法使用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以其因此获得或增加的利润为损失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之争
      根据合同纠纷的举证规则,原告负有举证证明协议显失公平的责任。但原告并未提供有关证据,因此应维持双方所达协议。案由的不同决定着举证责任的分配......


·人们经常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谁交代清楚
      人们经常会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把自己所有的东西都给谁交代清楚,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会产生一份遗嘱,那么这个东西有的时候很可能是不受到法律的保护......


·7亿网贷诈骗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7亿网贷诈骗相关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网络世界是人们寻求精神安慰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很多人来说尤其是青少年来说,网络这个虚拟的......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
      一、天津醉驾超标电动车怎么办?最高法对超标电动车醉驾的处罚也是处1到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超标的电动车醉驾的法律后果和机动车都是一样的,所以醉......


·债权文书是一种权利性的文书,是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明
      债权文书是一种权利性的文书,是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明确当事人双方的债权和债务的关系,具体双方行使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义务的方法,并不......


·上海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上海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只有经过注册申请的商标才会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该怎么办?
      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该怎么办?一、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应如何处理?从婚姻法角度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


·从事种子经营有什么特殊规定
      从事种子经营有什么特殊规定应当领取种子经营许可证,除了具备资金条件外,还需要具备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种子、检验种子质量、掌握种子贮藏、保管技术......


·仲裁答辩状
      答辩人:××省××县××经贸公司地址:××县××路17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经理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答辩人于××年××月......


·昆山金脉非法集资的后果有哪些
      非法集资在当今社会出现的次数较多,对于许多人来说,犯罪的根源还是利益的诱惑,那么一旦触犯这类犯罪就会有相应的处罚,处罚的后果会依据案情的发展......


·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界限的区别有哪些?
      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界限的区别有哪些?一、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界限的区别有哪些?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