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嘱抚养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怎么办

遗嘱抚养协议与遗赠扶养协议有冲突怎么办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有冲突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根据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二、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继承区别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入,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即遗赠扶养协议是相互附有条件的有偿协议,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相应遗产,其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果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经被扶养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请求,人民法院可剥夺扶养人的受遗赠权。如果遗赠的财产发生灭失,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受扶养人补偿已经支出的扶养费用。遗赠扶养协议的签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大家签订纸质的,因为在有法律纠纷的情况下,纸质合同可以做证据,还可以做赔偿依据。虽然口头协议依然有法律效力,但是要有证据进行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鉴定申请书提交时间应该是什么时候?
      在案件的办理中,举证是十分关键的,而往往某些方面的举证很专业性,需要运用到司法鉴定,需要及时的提交司法鉴定申请书,那么,你知道司法鉴定申请书......


·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
      儿女在农村分户继承不了父母财产吗?儿女分户能继承父母的财产,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


·寻衅滋事罪判3年9个月合法吗?
      寻衅滋事罪判3年9个月合法吗?寻衅滋事罪判3年9个月是合法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根据我国新制定的新婚姻法里小三违法吗?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在当代这个社会,在现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小三这个名词经常可以听到,这也是为什么近年来......


·小孩入学其他法定监护人都有哪些规定
      小孩入学其他法定监护人是什么意思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


·侵占罪判几年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


·私闯民宅后打人应当如何处理?
      私闯民宅后打人应当如何处理?一、私闯民宅后打人应当如何处理?私闯民宅后打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到当时发生的地方来进行一个具体的处理,比如说如果判......


·跟单托收和信用证的区别
      跟单托收和信用证的区别跟单托收和信用证的区别1、?跟单托收是指出口商发货后开立汇票并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代为收款。2、根据交付单据条件的不同,......


·一、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里应包含什么内容?
      一、孕妇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里应包含什么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


·企业几个股东可以不投保吗?
      企业几个股东可以不投保吗?可以的;1、公司的法人和股东交不交社保要看在不在企业就职,如果是企业的员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缴纳。如果是......


·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处罚?
      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怎么处罚?犯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