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修车钱由谁进行垫付?

一、交通事故修车钱由谁进行垫付?这个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以由责任方垫付,之后凭发票去保险公司理赔。交通事故要处理得好,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流程: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3、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管理部门在充分了解事故情况时,并结合收集到的各种证据,客观、公正的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清事故当事人各方的事故责任。4、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据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5、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可以在双方当事人申请的情况下,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为期10天的调解。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当事人不同意调解,或者在法定的调解期限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受害方可向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如果发生车辆损坏的话,那么是会由责任方或者是主责任方来进行赔偿,一般对于谁先垫付可以由双方协商,如果受害方垫付就可以在完成之后找责任方赔偿,如果是责任方垫付完成了之后就可以向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法修正案九挪用公款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刑法主要是为了惩罚犯罪,随着时代的变迁,刑法也不断颁布修正案来满足时代发展的要求,但是对于已经完善不需要修改的条文就没有再做修改,挪用公......


·合同到期是终止还是解除
      是解除。合同到期,甲乙双方可协商续签是否,如果不续签,合同到期曰自动解除。合同终止的条件:《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


·不解救被绑架儿童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刑法第四百一十六条第一款)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是指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公安、司法......


·绑架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绑架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一、绑架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


·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有哪些
      可公诉可自诉的案件有哪些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


·未成年犯罪一律不公开年龄规定有什么?
      对于未成年犯罪的情况分为很多种,我们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有从宽处罚的规定的。对于未成年犯罪的审理方面也是有着和成年人犯罪审理不一样的规定。......


·根据规定拾得遗失物要上交吗?
      在生活中,有时我们在道路上,或者在公众场合,拾得他人的物品,虽然我们并不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但是不少人在拾得遗失物后,不会选择上交,根据相关......


·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方式是什么?
      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方式是什么?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


·法律上对于司法鉴定费能退吗
      司法鉴定费能退吗司法鉴定费是不能退的。一、司法鉴定费用谁承担(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是怎样的?一、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构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具体是国家的......


·
      一,店面抵押违约金额是怎样赔付的合同有约定的金额的,就按这个金额赔偿。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是解决此类事情的关键,如果约定了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