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想立遗嘱该怎么去做
一、被继承人想立遗嘱该怎么去做?
1、自书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2、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3、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二、没有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遗嘱人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立遗嘱人即便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但是如果遗嘱的内容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立遗嘱人所立的遗嘱是在受胁迫、受欺骗或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进行的;
2、伪造的遗嘱;
3、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由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导致遗嘱无效的
基于遗嘱继承人的原因而导致遗嘱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而死亡的。
严格来说,这些情况下是由于遗嘱继承的原因导致遗嘱的相应内容无法实现,并不是遗嘱无效。但是,这些情况下和遗嘱无效的结果一样,我们也将其归类在遗嘱无效的情形中。
(四)基于财产处分上的原因而遗嘱无效
(五)遗嘱违反法律强制性抚养义务而导致无效
(六)多份遗嘱的内容冲突造成的遗嘱无效
多份遗嘱的内容存在冲突,必然导致效力较低的遗嘱的失效,具体处理原则如下:
1、公证遗嘱优先于一般形式遗嘱;
2、后订立的遗嘱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无公证遗嘱时,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七)遗嘱形式不合法导致的遗嘱完全失效
遗嘱有五种形式,每种形式都有其形式上的要求,如果遗嘱的形式不符合要求,会导致遗嘱无效。如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等都会导致遗嘱无效。
(八)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间冲突造成遗嘱无效
遗赠扶养协议因是双务的合同,其法律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再次是继承。对同一财产有不同的方式的,以效力最高的遗赠扶养协议为准。如果,遗嘱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相冲突,冲突部分的遗嘱内容无效。
(九)遗产中的消极财产大于或等于积极财产,即债务清偿后无剩余财产,导致遗嘱无效。
当然,对于被继承人来讲,在立遗嘱之前得先确认了自己名下到底有哪些财产,因为不能在遗嘱中侵犯他人的财产权,比如针对夫妻共同财产与遗嘱的,那得两个人都同意才行,对方不同意的,遗嘱中只能涉及到本人名下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安徽怀远小孩扶养费大概多少有固定收入的
安徽怀远小孩扶养费大概多少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
·有关于油库施工工程质量备案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加油站是一个十分常见的建筑物,有加油站就会有油库,那么就会涉及到优酷施工工程的安全性,涉及到安全性质量当然是上层建筑,那么有关于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有哪些?1、普通实施许可普通实施许可是许可方(专利权人)可以将专利技术多次许可他人使用......
·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应该怎么使用?
一票否决权公司法中应该怎么使用?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中的一种最常见的组织形式,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改革,我国的公司中的内部组织形式也......
·一、限购是针对网签备案为准吗?
一、限购是针对网签备案为准吗?目前预测是以网签为准,最终以房管部门颁布为准;限购房就是限制购房的数量。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逐渐向好发展,房价趋势......
·无因管理与拾得遗失物的关系是怎样的?
人们在乘坐公交车或者地铁的时候,偶尔会捡到他人遗失的物品。从道义的角度出发,捡到遗失物要及时上交,不能非法占用。作为拾到人,要妥善保管遗失物......
·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商誉与商标的区别是什么从形态上来看,商誉是无形的,它是一种口碑,属于一种无形的价值。因为商誉的无形性质,所以商誉是具有依附性的,它所产生的价......
·工伤认定后鉴定吗 工伤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我们发现劳动者即使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也不一定就构成工伤,还要做出专门的认定才行。那在工伤认定后鉴定吗?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
·拆迁补偿诉讼的期限是几年?
拆迁补偿诉讼的期限是几年?一、拆迁补偿诉讼的期限是几年?在接到人民政府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根据《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第......
·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类型是什么
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类型是什么一、故意毁坏财物犯罪类型是什么?故意毁坏财物罪是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而不是属于经济类的犯罪,由公安机关刑......
·离婚后房屋增值税怎么分配?
离婚后房屋增值税怎么分配?《婚姻法》明确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就本案的情况而言,婚前购买的房屋应属于黄先生的个人财产。但婚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