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一、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怎么办?
  
  如果别人欠钱不还钱的话可以直接向债务人索要欠款,可以就还款事宜友好协商,如果债务人存在拒绝还款的情形,就可以直接向当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解决,胜诉之后,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最后能顺利执行,债权人还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二、拒不执行判决会有什么后果?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下列情形属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起诉大概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民事案件审理时间: 简易程序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6个月内审结。
  
  综合上面所说的,欠钱而不还钱的话这种行为完全是违反了双方当初所协商事宜,这种行为只要没有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处理,对于债权人是可以直接利用法律的条款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让不还钱者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自己的义务就一定要自己履行,不然就会承担法律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议离婚房产产权过户怎么公证?
      离婚夫妻好合好散就没有必要上法庭来解决,夫妻和平离婚然后签离婚协议,再对夫妻财产进行分配。但当涉及到金额比较大的财产时,比如房产产权问题,通......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一、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1、进行工伤治疗;2、委托律师全程代理;3、申请工伤认定;4、申请工伤鉴定(劳动能......


·一、安置房买卖合法吗
      一、安置房买卖合法吗?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
      什么叫可交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


·批捕了但是办理取保候审了缓刑多大?
      一、批捕了但是办理取保候审了缓刑多大?取保候审了,说明社会危害性不大,缓刑希望很大。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期间,公检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刑事被......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认可债权转让是否生效?
      债权转让债务人不认可债权转让是否生效?一、债权转让债务人不认可债权转让是否生效?《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什么
      不是每一家公司都是可以发展的很好的,有的公司可能因为各种原因经营不下去,而需要进行裁员。但此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限制,那么公司裁减人员的限制是......


·盗刷信用卡构成信用卡盗刷罪吗?
      盗刷信用卡构成信用卡盗刷罪吗?不构成盗刷信用卡罪,但是盗刷信用卡以盗窃罪定处。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


·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重庆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重庆在得到不断发展地同时也让老百姓面临着国家要收回特定地区土地的决策,所幸国家为了公平和保护公民的基本土地利益而会......


·工伤鉴定后是上班好还是辞工好?
      在生产车间劳动的职工,有时候会遭遇安全事故,导致身体受伤。这种情况下,职工就得向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经过鉴定,可以明确伤残等级。如果情况不复......


·职务侵占罪中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类型。
      按犯罪手段区分,职务侵占罪中的“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是侵吞型非法占有。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主管、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