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二、欠钱不还的人失踪了怎么办?欠钱不还的人失踪了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对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对于朋友欠钱不还的行为,债权人可以结合朋友欠钱不还的原因来进行认定,对于朋友因无力支付欠款的,可以协商进行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因为这种情况下起诉也是没有可执行财产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企业并购会面临哪些风险
      企业并购会面临哪些风险企业为了扩大经营,往往会选择与其他的竞争对手进行并购,这样就能整合多加公司的资源,取长补短,然后并购后的公司发展的更好......


·关于劳动者工资的支付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生活
      关于劳动者工资的支付从来都是一个大问题,毕竟关系到劳动者生活养家。而在没有做出相关规定之前,有的单位以实物代替工资,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具体办法是什么?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程序具体办法是什么?当代社会,乡镇集体企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还是可以经常看到的,但是政府对乡镇集体企业的政策会发生一定的改......


·2023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包括什么内容?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即将被废止。2020最新婚姻法房产分配的内容囊括了您最关心的婚前财产分配和婚后共有财产分割的细则......


·追尾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赔偿?
      追尾对方全责误工费是否赔偿?追尾对方全责的事故原则上不会赔偿误工费的,对方只会支付修车本身的费用,不会支付其他的附加费用。除非事故的车辆属于......


·荆州太湖农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荆州太湖农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荆州太湖农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


·民事上诉案两次发回重审合法吗?
      民事上诉案两次发回重审合法吗?可以的,发回重审是二审法院经过对一审上诉案件审理认为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


·聚众赌博关多久 怎么处罚聚众赌博
      一、聚众赌博关多久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一般根据案子涉及的金额,按当地的律......


·法院裁判与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
      法院裁判与仲裁裁决有什么区别?裁决与仲裁的区别:(一)形式不同:裁决只能以书面形式作出。仲裁除了以书面形式作出之外;也可以口头作出。(二)适用的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