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帮助犯未遂和帮助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帮助犯未遂和帮助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一、帮助犯未遂和帮助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帮助犯未遂和帮助未遂的区别具体如下:
  
  1、帮助犯的未遂
  
  帮助犯自身未达到既遂形态。根据共犯从属性理论,帮助犯的形态从属于实行犯,故帮助犯之所以未遂,是因为实行犯未遂。典型例子是:甲明知乙要去杀丙,遂给乙提供了100%的毒药,但乙在投毒过程中,被丙发现进而仓皇逃走。本案中,由于实行犯乙未遂,故帮助犯甲也是未遂。
  
  2、未遂的帮助犯
  
  帮助犯所提供的帮助行为本身不可能达到既遂状态,只能达到未遂的状态。典型例子是:甲明知乙要去杀丙,遂给乙提供了50%的毒药,乙虽然将毒药投给丙,但丙服毒后并未死亡。本案中,甲提供50%的毒药行为本身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达到既遂的状态,只能达到未遂的状态,故属于未遂的帮助犯。
  
  简言之,区分帮助犯的未遂与未遂的帮助犯的一个最直接的标准是:前者的帮助行为原本可以达到既遂的状态,但由于实行犯未遂,故导致了帮助犯也未遂。而后者的帮助行为本身无论如何都不可能达到既遂的状态,只能达到未遂的状态。
  
  二、未遂的帮助犯构成犯罪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帮助犯在共同犯罪中是属于从犯,如果犯罪未遂的,从犯可能会免于处罚。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帮助犯的未遂状态是什么
  
  帮助未遂就是实行犯接受帮助以后,已着手实行犯罪,但因帮助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没有完成犯罪。帮助犯的未遂成立要件有:
  
  1、实行犯接受了帮助。
  
  “接受帮助”,应作广义理解,不仅接受了物质帮助与精神帮助,也包括如下两种情况,一种是已有通谋,但尚未实施该帮助行为的情形,此种情形至少在强化被帮助者的犯意上有所帮助,应属于广义的接受了帮助。另一种是帮助者提供了帮助行为,但属于无效帮助。
  
  2、实行犯已着手实行犯罪
  
  着手实行犯罪是区别犯罪预备与未遂的标准,不应混淆两者的界限。另外,此处所指的犯罪是指没有超出共同故意范围内的犯罪,换言之。就是帮助者所帮助的犯罪,包括完全同一的犯罪,也包括部分重合的犯罪。
  
  3、实行犯未得逞没有完成犯罪
  
  帮助犯是否完成犯罪,从属于实行犯,实行犯未完成犯罪是帮助犯成立未遂的一个前提,同样,此处所指犯罪是指帮助者所帮助的犯罪.
  
  4、未完成的原因属于帮助这意志以外的因素
  
  既包括实行犯的意志外原因而形成实行犯未遂的情形,也包括实行犯的意志内的原因而形成实行犯中止的情形,只要出于帮助者意志外原因即可。
  
  司法职员在审理有多个犯罪主体的犯罪未遂案件时,若是存在帮助犯的,在量刑之前,需要确定是帮助犯未遂还是帮助未遂,由于前者实施帮助行为之后,不管落实犯罪的主体是否存在差错,都不会造成严重危害,故帮助犯未遂的刑事处罚较帮助未遂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储蓄合同纠纷?储蓄存款是一个普遍意义上较为安全的储蓄方式,在储蓄存款时需要签署储蓄合同,储蓄合同的签署需要注意到许多法律上的规定与细......


·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工作三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被辞退的补偿标准是可以多领取到半个月的工资,这半个月的工资就是公司应该支......


·过错推定责任和一般过错责任区别有哪些
      过错推定责任和一般过错责任区别有哪些过错推定责任和一般过错责任区别有哪些1、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要提出损害赔......


·离婚财产分配小孩归谁
      离婚,在现代社会虽然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了,但是对幼小的孩子来说却是非常大的伤害。父母离婚,除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还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孩子......


·合同违约金在货款扣除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在货款扣除的条件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之中,各方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现象是十分常见的。在签订合同之后,各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合同之......


·哪些行为会构成诽谤罪 诽谤罪如何认定
      事实与传言总是有差距的,传言很多都是有人刻意为之,捏造事实,蓄意传播,贬损他人名誉,此时将构成诽谤罪,那诽谤罪如何认定?换而言之,哪些行为会构......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
      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吗?怀孕期间停发工资和社保员工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工资支......


·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
      现实中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况,就是两家人可能比较喜欢对方的房屋,此时就会萌生互换的念头,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公民将房产互换是否可以呢?而具体进......


·申诉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申诉案件收费事项都有哪些
      申诉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申诉案件收费事项都有哪些?申诉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民事申诉代理收费民事申诉,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


·一、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什么?劳动仲裁经济补偿金规定是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 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
      缓刑期限如何确定缓刑考验期内的义务有哪些说到缓刑期限如何确定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考验期的期限应该要如何确定,毕竟在考验期内对缓刑人员的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