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

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触犯法律后很多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有一定的申请条件,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单位也是有限制的,有些人想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请但是不知道是否允许,下面由告诉您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
  一、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
  取保候审是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的,侦查机关包括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
  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对于取保候审的申请主体即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问题,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明文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这是一项授权性规定,也是一项排他性规定,这一规定即将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资格授予给了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赋予了辩护人在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都可以以辩护人的名义提起取保候审的申请,并要求取保候审决定机关在三日内做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应该告知申请人不同意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4、对已被依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讯问、审查,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5、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取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害性的。6、对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它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三、取保候审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的身份以及相关材料,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派出所执行。通过上述文章我们不必再为取保候审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请吗而担心,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单位这些侦查机关我们都可以对其提出取保候审,提出取保候审后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执行,因为取保候审方面的法律错综复杂,我们建议聘请律师来作为我们的法定代理人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抚养费纠纷怎么解决,如何处理抚养费纠纷?
      父母在离婚之后需要就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协商、处理,而这个过程中是比较容易阐述纠纷的,包括抚养权纠纷和抚养费纠纷。针对其中的抚养费纠纷,......


·证人能否担任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
      在一些刑事类的案件中,当事人为了自己能够在审判中处于有利的地位都会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或者是辩护人。那么关于证人能否担任单位犯罪诉讼代表......


·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条件是什么?
      注册一般纳税人公司条件是什么?1、收入达标:工业年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商业180万元;新办企业不要求2、核算健全:要有两名以上的专业财务人员,要按......


·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可以是法人吗?
      当下很多年轻人选择自主创业成立公司当家做主,推进社会发展,出现很多分公司,那么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要诉讼人的选择中要进行一些了解,以及法人人......


·还款后如何到财务撤借条?
      还款后如何到财务撤借条?还款后,可以提交还款的记录到财务要回借条,并进行销毁。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


·股权收购股东变化后的变更流程是什么?
      股权收购股东变化后的变更流程是什么一、股权收购股东变化后的变更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


·关于几种劳动关系类型是什么样的?
      说到劳动关系的时候,很多人首先会想到的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其实劳动关系的种类是非常的多的,除了法定的劳动关系之外,劳动者和用......


·贷款买房的利息怎么计算
      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先必须要考虑利息的问题。很多人都知道按揭贷款,但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房贷利息到底是多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


·环境监管失职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


·现在的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为员工购买的是有工伤保险的
      现在的用人单位基本上都为员工购买的是有工伤保险的,保险机构对员工工伤进行赔付的关键依据就是要求提供工伤认定结论书,所以工伤以后的工伤认定几乎......


·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处理
      诉讼离婚财产如何处理1、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财产。我国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