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停车划碰后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任何规定的?

停车划碰后肇事逃逸处罚标准是任何规定的?停车划碰后肇事逃逸处罚标准如下:发生轻微刮蹭事故意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假如主动投案和对方协商处理圆满,警察可不立案处理。至于罚款,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经济处罚并不是主要的,主要体现在前面的承担全部责任和直接吊销驾驶证处罚,罚款是500-2000元的处罚标准。二、同向刮碰交通事故1、一方在变更车道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变更车道一方承担全部责任;2、一方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另一方在本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速较快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3、一方超宽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另一方在超越过程中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方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另一方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4、一方超宽并在与另一方并行或者超越另一方过程中形成的刮擦交通事故,超宽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的,另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6、一方在车道内停车,形成的同向刮擦交通事故,停车一方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的,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三、对向刮碰交通事故1、一方骑压中心线行驶或驶入对向车道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该方承担全部责任;2、一方超宽,对方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超宽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3、双方均在本车道内行驶形成的对向刮擦交通事故,双方承担同等责任。停车过程中不慎将对方车辆刮伤的,需要承担车辆维修费的支付等民事责任。若是刮伤之后,不想支付经济赔偿金而选择逃逸的,此时一旦受害者起诉,警方确定追责的,该逃逸的违法驾驶员,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的驾照分,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判处吊销驾驶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拘留律师如何会见的?
      行政拘留律师如何会见的?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12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


·借条有造假如何来进行处理?
      借条有造假如何来进行处理?借条有造假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确实借条是伪造的,然后由法院移送给相关的机关来进行刑事罪名起诉。借条陷阱大致有以下......


·犯重婚罪受骗一方需要判决吗?
      一、犯重婚罪受骗一方需要判决吗?只对重婚一方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


·未交社保可申请劳动仲裁吗
      不可以,公司没有交社会保险,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确属于劳动争议。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


·对于吸毒的人有抚养权吗?
      对于吸毒的人有抚养权吗?吸毒的人没有抚养权,但有过吸毒史不能作为法院判决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的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


·事实婚姻关系有哪些特征
      事实婚姻关系有哪些特征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


·法律中哪些人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
      法律中哪些人享有代位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


·五证不全认购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开发商五证不全,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五证”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


·车祸残疾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
      车祸残疾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一、车祸残疾人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合法吗合法,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负担对象为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


·甲方将其名下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
      甲方将其名下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权证的编号:_________......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责任承担的认定
      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不能向发包人索要工程价款。如果发包人对工程质量不合格亦有过错责任,对承包人不能索要工程价款的损失,发包人也应在相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