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很多朋友在公司辛辛苦苦工作很多了年,都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在

很多朋友在公司辛辛苦苦工作很多了年,都不知道怎么去维护自己在公司的利益,比如签订的劳动合同不是很懂,被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也不知道,甚至是没有经过自己的允许就终止了跟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己不知道吃了多少哑巴亏。今天咱们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看当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通知书后我们要做的是什么。
  
  公司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通知书我们该怎么办?
  
  
  若解聘通知书中的解聘行为违法,即使劳动者已签名也可依法通过劳动仲裁请求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以上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一些相关法律条例了,您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对照实施,认真查看劳动合同,看是否真的属于违法解除,而且单位有没有提前30天告知。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欢迎您来电咨询网站专业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的解答,帮助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虚假离婚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虚假离婚在当今社会是十分盛行的,如果夫妻一方在外欠债又无法偿还时,为了转移家中的财产,往往夫妻之间会采用虚假离婚的方式。那你知道虚假离婚的法......


·一般受贿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受贿罪
      很多时候受贿与贪污行为都是连在一起的,但事实上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罪名,虽然《刑法》上面对这两个犯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是一样的,不过在定罪处罚的......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
      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一、订立合同时盖章有什么要注意的订立合同时盖章、签字的注意事项:合同的条款并不要求当事人自行书写,但必需要亲......


·离职申请书范本精选
      有些人并不适合现在的工作岗位,或是由于一些变故,或是从一开始就没什么兴趣,或是迫于行业的竞争压力,他们往往会选择离职。可离职申请书怎么写呢?关......


·有遗嘱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有遗嘱遗产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


·涉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量刑
      涉嫌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如何量刑?1、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部分离异并且自己带有孩子的女性
      有部分离异并且自己带有孩子的女性,其实对于自己孩子的感情已经上升到了恋子情结的,这种太过于不正常的感情,会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跟社交的。因为......


·遗赠与遗嘱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遗赠与遗嘱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一、遗赠与遗嘱区别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遗赠与遗嘱区别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


·家暴什么程度才会判刑2023
      家暴什么程度才会判刑通常是达到轻伤这个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一般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向公安机关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协议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协议怎么写?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协议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决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