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员工欠薪申请企业破产

员工欠薪申请企业破产现实生活中,许多公司因为欠员工的工资,因为无法支付员工工资。因此员工只好申请企业破产。但是员工是没有这个资格申请企业破产的权利,接下来我们将带来员工欠薪申请企业破产和员工欠薪企业申请破产员工怎么补偿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到你。一、员工欠薪申请企业破产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员工欠薪,申请企业破产的,是可以优先受偿的。二、对于职工债权的理解1、职工债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破产债权,只能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从保护弱者权利的角度出发,在分配破产财产时将职工债权视作破产债权并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在新企业破产法条文释义一书中写到:破产债权主要是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民法上的请求权,内容可分为积极的给付(作为),也可以是消极的给付(不作为),积极给付的标的物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劳务。在破产法上,破产债权的内容仅为以财产为标的积极给付。给付的标的为劳务或不作为的请求权,本身并不能成为破产债权。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在解释为何将劳动者补偿金作为第一顺序优先受偿时讲到,司法解释考虑到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企业破产法也有保护劳动者权利的基本规定,所以作扩大解释……。由此可见,职工债权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破产债权;2、破产的债权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时已存在的债权。职工债权由于其自身的特点,内容繁杂,计算标准不一,无法判定,实践中无法操作。如职工工资保护对象为劳动者的报酬取酬权,是实然债权。而保险金、补偿金是劳动者未来损失的补偿,是未然债权。两者性质不同,保护的程度,范围也不同;3、职工债权是优先受偿的债权,其优先清偿是以债务人全体财产作为担保的,这就尤如有抵押的债权一样,其受偿率要比无抵押的普通债权高。破产申请只有赋予那些最需要保护的无保障的普通债权人,才能平衡各方的利益;三、对于债权申请保护的途径职工债权的保护除破产申请外,还有多种途径《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政府部门颁布的众多行政法规对职工债权均有涉及,保护的范围、力度、方式充分,职工债权的实现以破产申请保护并非最佳。从以上可以看出,员工时没有权利申请企业破产的,但是是优先受偿的债权。其实当我们被公司欠薪,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途径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政府部门颁布的众多行政法规对职工债权这些途径更为适合。以上就是为您分析关于员工欠薪申请企业破产。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可以直接咨询我们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擎事致人伤一般何时做事故认定?
      一、交通擎事致人伤一般何时做事故认定?(1)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


·认定虚假出资罪的标准是什么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发起人或者股东需要按照约定好的数额进行实际的出资,否则就会导致公司设立不成功。但在进行出资的过程中,有的人可能存在虚假出资......


·飙车派出所可以处罚吗
      可以,飙车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


·一、一个醉驾一个逆行发生事故谁负责?
      一、一个醉驾一个逆行发生事故谁负责?逆行一般就可以直接定全责。但事故交警一般看造成的经济损失大小,一般损失较大的,双方都有违法行为的,交警部门......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
      一、孩子的房产父母离婚会分割吗?父母离婚后儿女没有权利分割房产,只有夫妻双方有权分割房产。父亲再婚房子为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和......


·商标字母一样算不算侵权?
      商标字母一样算不算侵权?商标字母一样不算侵权,作为构成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声音、三维标志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提出......


·劳动仲裁超过60天裁决怎么办
      劳动仲裁超过60天裁决怎么办?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机构在受理劳动争议申请后四十五日内,最长不超过六十日内应当就仲裁事项做出......


·妻子出轨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当今社会中,人们更加懂得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尤其是在在离婚的时候。婚姻中包含了很多的法律关系,现实生活中离婚可能是因为一方出轨,这时财......


·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
      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一、诉讼破产清算时长多久?民事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权利,依法律规定其胜诉权便归于消灭的制度。一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