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打人轻伤二级是拘役还是判刑?

打人轻伤二级是拘役还是判刑?打人轻伤二级一般会被拘役,二级轻伤仍属于轻伤害,如果与受害者协商好,则伤害方只需承担民事责任,不承担刑事责任,判刑的话,最长判三年。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二、轻伤鉴定多长时间能出结果如果是刑事案件,鉴定结果3天就可以出来;如果是民事案件,160天内出结果。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对轻伤鉴定有如下时间规定:(1)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2)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受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打架斗殴致使一方轻微伤,此时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若是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并不能通过协商赔偿等,得到轻伤患者的谅解,那么轻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对于获得谅解,但是依旧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也会被判处拘役等的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顺序细则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顺序细则一、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根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


·小腿粉碎骨折工伤赔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很多在工地作业的劳动者难免会出现工伤意外,出现伤残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赔偿,以弥补自身时间和身体或者精神上的损失。但是很多劳动者不太熟悉法律是......


·法律规定住宅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法律规定住宅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国家为了规范土地的管理,将土地的所有权进行收归国有。但是国家为了保证土地的使用效率,将土地使用权发放给人民......


·怀孕期间公司倒闭孕妇有赔偿吗?
      有赔偿。具体规定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遇企业破产,女职工生育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企业应当将其工资、生育医疗费用及有关福利待遇等计算......


·有期徒刑最多可以判多少年
      有期徒刑最多可以判多少年有期徒刑最长期限为十五年,但是数罪并罚可达二十年,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可达二十五年,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没有补偿?
      一、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有没有补偿?未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是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根据规定......


·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目的。定作人与承揽人订立承揽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虽然承揽人进行工作须提供劳务,但定作人......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
      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一、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


·行政案件办案程序规定几人办案?
      行政案件办案程序规定几人办案?一、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5号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


·异地离婚的程序应该怎么办
      异地离婚的程序应该怎么办理由于我国规定夫妻协议离婚只能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所以严格来说如果要在异地离婚的话,其实就......


·买卖合同提前解除的条件是什么
      买卖合同提前解除的条件是什么?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