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算

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算 一、公司破产后债务问题
  依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你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个人破产后债务问题
  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三、申请破产程序
   1、债权人申请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2、债务人申请  
  债务人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3、破产申请书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在破产后会将一般财产处置所得按照顺序来给员工补偿以及偿还债务,在个人申请破产后应该对其债务进行偿还,如暂时无力偿还应该分期偿还,永久无力偿还时通过个人财产来偿还,申请破产后债务怎么算还有很多我们需要注意的地方建议通过咨询律师去多多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签合同定金有些可以退
      没签合同定金有些可以退,有些不能退。根据处理房产买卖纠纷的相关规定: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


·组织传销罪与诈骗罪的区分有哪些?
      相信不少人对传销这种行为都深恶痛绝,传销是将受害人骗入传销组织,再以各种威胁或诱惑等手段骗取受害人的钱财,要求受害者再发展他人参加传销组织的......


·学校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文是怎样的?
      学校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文是怎样的?学校土地承包合同范文:学校土地承包合同甲方:法人:乙方:学校前面有土地,2014-2015年向外承包,......


·一、老人私自立遗嘱有效吗?
      一、老人私自立遗嘱有效吗?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2、立遗嘱......


·发现装修公司转包怎么办
      转包是违法的,可以要求承包单位改正或者报告建设单位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应当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查处。承包单位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


·不能设立抵押的财产有哪些
      不能设立抵押的财产有哪些抵押权最终是要将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因此原则上可转让的财产均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均不能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


·新婚姻法女性自己买房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对于任何人来说,在什么情况下都是比较重要的不动产。现在房产的价格这么高,而且很多人在购房以后,自己的房屋可能还存在一定的升值空间,面对这......


·交通法规定违章扣分要本人吗?
      现在的道路安全问题是每个人心中最重要的,那么交通法规定违章扣分要本人吗?这个要看当时的情况,如果是现场处罚,司机到银行交罚款就可以了,这个时......


·聚众斗殴罪缓刑是否有可能
      要是在法官量刑处罚的时候,可以同时对罪犯判处缓刑的话,对于罪犯来讲这是很有利的,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具体说到聚众斗殴罪,您知道聚众......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拆迁资产......


·如果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吗?
      在许多人看来,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应遵循一人一半的原则。这在我国法律中也是有依据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均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