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一、股票遗产继承公证处公证需要多少钱?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的,按遗产数额的2%收取,最低200元。
  
  《公证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证明遗产继承的收费标准是: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6、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收费额实行分段累加计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费。
  
  二、办理公证的流程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
  
  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证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
  
  ②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②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有代理权资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证明;
  
  ③需公证的文书,如合同、遗嘱、毕业证等;
  
  ④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
  
  ⑤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3、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①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②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③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④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登记事项包括,公证类别(如继承、收养、借款合同等)、当事人姓名(名称)、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办人、审批人、办结日期、结案方式、公证书编号等。
  
  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公证办结后,经核定的公证费数额与预收数额不一致的,应当办理退还或补收手续。当事人交纳公证费有困难,应提出书面申请,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是否减、免。
  
  (二)审查
  
  1、公证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公证人员有收集证据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认真收集证据。当事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向公证处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2、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①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③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④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⑤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三)出证和送达
  
  综上所述,关于股票遗产继承公证的收费标准只能是因人而异,在股票的继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得先确认了由谁来继承股票,然后才能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产继承不能侵犯到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内容是什么?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内容是什么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
      一、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是否有继承权?第二法定继承人遗嘱中没有提起的话是没有继承权的,依据《民法典》规定的继承顺序和继承人继承遗产。......


·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 ?
      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一、按揭房离婚如何分割1、婚前一方按揭的,离婚时,通常归持证这一方所以,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本金和增值,作为共同财产,核......


·商品房购房合同如何更名
      商品房购房合同如何更名?1、合同已在房管部门备案的,先到房管部门撤销备案,并取得备案合同注销证明。2、从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商品房买卖合同撤......


·社保中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吗
      社保中工伤保险是强制性的吗?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组成部分,属于强制性保险。工伤保险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办理的社会保险的项目之一......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仲裁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怎么仲裁?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


·养老保险属于遗产划分吗?
      养老保险属于遗产划分吗?死者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和抚恤金是属于遗产的,由其亲属按照遗嘱来进行分配,如未立遗嘱,则要按照继承顺位来......


·过错方离婚时债务怎么分?
      过错方离婚时债务怎么分?一、过错方离婚时债务怎么分?平均分配,过错补偿是另外一个法律问题。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


·仲裁与行政裁决的区别是什么?
      仲裁与行政裁决有原则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1.行使的机构不同,仲裁是仲裁机构根据当事人双方自愿订立的仲裁条款或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受......


·收购公司审计流程是什么?
      收购公司审计流程是什么在收购公司审计流程中,审计内容包括以资产清查为核心的财务报表审计、资产主体结果审查等。具体审计的步骤及内容如下:①分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