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书写借条和情况说明注意事项有哪些?

书写借条和情况说明注意事项有哪些?1、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2、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3、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产生附带条件的借贷民事行为,导致借款人引用该条件进行抗辩。4、尽量附带借款人和贷款人的身份证号码。体现在借条中,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确认借条当事人的过程。因为,有时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与其身份证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书写借条的,那么,该借条的签名就存在重大瑕疵。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签名一定要亲眼所见。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来签署名字,就会导致借条失去证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经书写好的借条或事后书写的借条,必须要求借款人当面书写借条。6、借条本身必须是一张完整的纸,不能是撕过或裁剪过的纸张。曾有一个真实的案例是:一个借款人分几次偿还借款,每次偿还就书写在借条的下部,最后,贷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认借款人前面几笔还款的事实,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额偿还。借款人以借条有撕去部分作为抗辩,最后被法官结合其他证件采纳借款人,判决贷款人败诉。因此,借条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条不具有完整性作为抗辩,因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诉讼中,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你作为原告主张撕去的是空白无用的废纸,是需要自己举证,如果举证不能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7、诉讼时效的问题,三年的诉讼时效是从还款日开始起算,如果从还款日起三年内,未向借款人主张债权就丧失胜诉权。虽然从法理上,只要向借款人要求还款就中断诉讼时效,但是,要证明自己某日确实向借款人主张过债权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贷款人证明),在实践中基本没有可操作性。二、写借条的正确方式是怎样的?1、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的之前,要求借款人重新打借条,如果借款人不肯就向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根本不写还款日,因为,三年诉讼时效的起算是由还款日开始计算的,如果没有写还款日,就是债权人第一次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开始起算。由于没有还款日的借条中,债权人随时可以向债务人要求还款,因此,债务人要证明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时间也是非常困难的(这种情况下由借款人证明)。而无明确还款日的保护时效是20年,如果自借款之日20年内你还不主张债权,你完全丧失债权。当代社会现在借钱必须要书写欠条,否则日后到了规定的时间不还会导致诉讼活动的发生。如果有欠条的话,在其他可能上就可以避免这些事项的发生。当然在书写借条的时候也是需要注意必须要亲自签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拍卖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司法拍卖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我国公民如果在日常生活当中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说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后,有些情况下,我国人民法院是有权利对该行为人......


·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
      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一、是否土地使用证权限增加权利?没有增加相关权限,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相关权利有以下几种:1、使用土地使用土地......


·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应提交的文件
      (一)公司登记证明;  (二)公司章程;  (三)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四)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律师函能否则产生诉讼时效中止?
      律师函能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止?律师函能产生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企业可以约定试用期,并对试用期的时间有着详细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入职需要先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


·哪些情况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认定情形?
      一、交通事故无责任认定情形有哪些交通事故中,对方有以下行为的,对方负全责,相应的己方就无责任: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


·赌博金额达到50万元判刑几年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水电吗
      民法典物业有权停业主水电吗?物业没有权利停业主的水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


·买房到当地房管局交税,买房要征收的税种。
      买房到当地房管局交税,买房要征收的税种。具体需要缴纳的税费有以下几种:1、契税:一般和首付款一起缴,由开发商代收;2、印花税:在订立合同时......


·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
      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一、一般刑事拘留律师能见多久?一般超过40分钟,刑事拘留期间,依法只有律师才能作为辩护人并进行会见犯罪嫌疑人。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