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二、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的情形哪些?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三、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保外就医就是属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但前提是要确定当事人的疾病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标准才可以实施此权利,但在监外执行期间也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如果在此期间而犯了新罪,那么就会被收监,从而再依法的重新计算新的罪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法律中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和当事人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均为直系亲属。法律中对直系亲属有专门的规定。和直系亲属相关的法规有:直系亲属间禁止结婚;职工服丧假申请条件为直系亲......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什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什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义乌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顺序是什么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的顺序是什么在您眼里,银行就是一种比较坚固的存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破产的。商业银行与老百姓的生活相挂钩,它是一个储蓄机构,......


·一、离职后要多久才会解除劳动合同?
      一、离职后要多久才会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因为《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离职多久劳动合同自动解......


·我们知道,环境污染会造成生态破坏、自然资源破坏、人身伤害和财
      我们知道,环境污染会造成生态破坏、自然资源破坏、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等后果,环境污染损害的深度和广度都比较大。所以,掌握一定的评估办法可以在一......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
      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一、商品房交付时间如何判断根据《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司法工作人员认为故意伤害罪是结果犯,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被害人轻伤或重伤(包括致人死亡),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是事实上并不完......


·刑事案件公诉与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案件公诉与自诉的区别是什么一、刑事案件公诉与自诉的区别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


·离婚财产纠纷能仲裁么?
      离婚财产纠纷能仲裁么?一、离婚财产纠纷能仲裁么?不能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处理双方约定仲裁事项的商事纠纷,不是什么事都能处理的。《仲裁法......


·饮多少酒会达到处罚标准:
      饮多少酒会达到处罚标准:1、据估算,1杯啤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会达到20mg/100mL左右,而达到醉酒驾驶80mg/100mL只需要三两低度数白酒或两瓶啤酒。......


·公司不给申请工伤认定咋办
      很多时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由所在的用人单位依法向相关机构提出的,但现实中也会出现公司不给申请工伤认定的情况,由于大部分劳动者不清楚法律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