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生活中常见的不动产其实就是房屋、土地等等。围绕不动产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由于不动产涉及的财产比较大,因此很多时候处理这方面的纠纷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此时就要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到底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关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的管辖法院问题,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关于此处规定的“不动产纠纷”这一笼统概念如何理解,理论和实践中一直存在争议。一种观点认为,一切与不动产有关的纠纷都属于“不动产纠纷”,都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另一种观点认为,此处“不动产纠纷”应理解为不动产物权纠纷,而不能把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鉴于不动产纠纷非常复杂,如果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不仅可能造成现实中审理案件的不便,且有悖专属管辖设立的初衷;国外的通行做法也并未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适用专属管辖而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而是仅将不动产物权纠纷归于专属管辖的范围。从我国的司法实践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12月8日作出的《关于债务纠纷案管辖问题的通知》中,认为该案虽然涉及房地产,但案件纠纷是纯粹的给付货币的债务纠纷,由双方约定管辖法院并无不当,并不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通过这个《通知》也可以看出最高院也倾向于不能笼统地将所有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都适用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而是要分清该纠纷的本质究竟是不动产物权纠纷还是仅仅是因该不动产而产生的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故此,涉及不动产的纠纷,除了实质涉及物权的纠纷而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外,如果并非涉及不动产物权的纠纷,而仅仅是因该不动产而产生的其他债权债务纠纷,应当允许当事人按照法律约定管辖法院而排除专属管辖。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之规定,不动产所在地大多数情况下均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因此而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不动产法院受理该纠纷并非基于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而是基于当事人合意约定由作为合同履行地的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该如何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了吧,按照法律的规定这类纠纷一般是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对此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女方放弃抚养权更改后悔了还可以争夺抚养权吗?
      女方放弃抚养权更改后悔了还可以争夺抚养权吗?女方放弃抚养权更改后悔了还可以争夺抚养权吗?规定是离婚之后,一方当事人相变更孩子抚养权,可以先......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
      各类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什么?各类土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科、文、卫......


·商标域名抢注算不算侵权?
      商标域名抢注算不算侵权?抢注域名不算侵权。域名抢注:所谓抢注,简单地划分,有两种意义上的抢注:1.一个从未被注册过的域名的抢注这种情......


·欠款的人在异地欠款怎么起诉?
      欠款的人在异地欠款怎么起诉?我们都知道在生活中,债权人借给债务人的钱,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债务人总是拖着不还钱,这成了每一个债务人经常遇到的......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计算是怎样的解除劳动关系后,单位需要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之后,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工龄不连续,从你签订新劳动合同开始计算。......


·欠钱不还动手打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动手打人怎么办(1)首先,要弄清你的伤去作过鉴定没,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或重伤的话,你可以执轻伤证明要求派出知所作为,如果不作为,首先,......


·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哪里提 其实绝大多数的民事诉讼当中都包括
      在我国民事诉讼赔偿哪里提其实绝大多数的民事诉讼当中都包括民事赔偿的,甚至包括一些刑事案件当中,也可以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这样一种情况。我们......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是什么?
      可能新的一部分人并不是很了解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的相关内容和知识,今天本站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学......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


·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被撞伤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吗
      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被撞伤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吗一、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被撞伤对方承担赔偿责任吗?电瓶车违反交通规则被撞伤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会......


·美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有哪些?
      美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有哪些一、美术著作权保护的范围主要有哪些?(一)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相当于对创业作品的署名权进行保护,不管在什么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