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犯罪构成主观要件是什么
一、刑法犯罪构成主观要件是什么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或者说罪过的内容,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必须认识的事实内容和必须具有的意志状态。
犯罪主观方面的内容,是由意识因素和意志因素这两大部分内容构成的。
1、意识因素
这是指行为对事物及其性质的认识和分辨情况。
(1)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及其结果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或者说对与犯罪客体有关的事实及性质的认识。
(2)行为人对犯罪的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或者说对犯罪客观方面有关的事实的认识。行为人对犯罪基本事实情况的认识首先包括了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和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只有当刑法分则明确要求行为人对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事实也要有认识时,犯罪客观方面中的选择要件,才能构成特定犯罪罪过的内容。
我国刑法并没有要求行为人认识自己的行为是违反刑事法律规定的行为,即不要求认识刑事违法性。如果不认识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就不能构成罪过,不负刑事责任的话,那么就容易使有些人借口不懂法律逃避应负的刑事责任。
2、意志因素
这是指行为根据对事物的认识,决定的控制自己行为的心理因素。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意志对于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遥支配和控制作用,表现为四种形式,即希望、放任、疏忽、轻信。
(1)希望,是指行为人积极地有目的地追求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状态。
(2)放任,是指行为人对由于自己的行为所引起的危害结果,听之任之,不加控制和干涉的意志状态。
(3)疏忽,是指行为人粗心大意、松懈麻 痹,因而没有预见本来应当预见和可能预见的危害结果,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意志状态。
(4)轻信,是指行为人盲目自信,过于轻率地选择和支配自己和行为,以致发生危害结果的意成状态。
我国刑法要求,任何犯罪的主观方面,都是有着具体内容的意识因素与这四种意志形式之一结合组成的,缺乏意识因素和缺乏意志因素,罪过都不能成立。
二、犯罪主观方面的分类有哪些
犯罪主观方面的分类
(一)犯罪故意
1.直接故意
犯罪的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从直接故意的概念中我们得知构成直接故意需要满足两方面,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这是前提。二是行为人希望危害结果发生,行为人是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
2.间接故意
犯罪的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我们仍然得知间接故意也需要满足两方面,一是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结果。二是行为人有意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即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态度是不管不顾。
(二)过失犯罪
1.疏忽大意的过失
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我们需要注意疏忽大意过失的两点:一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二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根本反对的。其中第一个“没有预见”是划分疏忽大意的过失与其他罪过形式的主要界限。
2.过于自信的过失
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的两点:一是“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二是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也是根本反对的。
犯罪主观方面主要分为故意和过失。故意和过失最大区别就在于行为人的意志因素不同,故意是有追求危害的想法,而过失是抵触危害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和间接故意的相同点是行为人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不是一定)造成危险,区别在于过于自信是行为人意志上是抵触危险发生的,而间接故意放任的心态里对危险的发生不抵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拘留律师如何会见的?
行政拘留律师如何会见的?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公安部令第12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
·离婚抚养费怎么支付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我们发现通常夫妻离婚而家里有未成年的子女时,一方在离婚之后需要实际抚养子女,而另一方此时就要按照约定或者法院判决支付抚养费了。不过到底夫妻离......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是根据我国的建筑法和安全法制定的,安全管理对施工的环境,防护用品,操作行为的正确性等等做了一定的规定,......
·立了多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
立了多份遗嘱以哪份遗嘱为准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遗嘱形式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
·侵权赔偿以实际财产的大小为标准吗?
侵权赔偿以实际财产的大小为标准吗?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对另一方的财产进行了侵占,尤其是通过非法渠道的话,将遭受处罚和进行相关......
·企业偷漏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
企业偷漏税对股东的影响是什么?企业偷税漏税,也应当对参与的股东追究法律责任,公司偷税漏税如果股东不知情就没有关系。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区属企业改制审批单位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的改制作为一个企业是都应该明白的到底我们什么时候会遇到这种情况,又在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另外相关的审批程序是怎样的......
·一、婚后财产在父母名下怎么分割?
一、婚后财产在父母名下怎么分割?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
·吸毒要判多久,如何进行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而言,吸毒单从行为来看,并不是我们《刑法》中所规定的罪名,但是,如果当吸毒行为掺杂了其他因素,就可以能构成刑事犯罪......
·一、醉驾处罚可以回原籍处理吗?
一、醉驾处罚可以回原籍处理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犯罪应该由犯罪行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如果在被告人常住地更为合适的,可以由常住......
·企业辞退员工补偿满勤奖吗
一、企业辞退员工补偿满勤奖吗有满勤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可以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