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注册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资料有哪些
  
  您应该都知道,现在,想要注册公司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但是对于没有公司注册经验的人来说,对于公司注册的资料并不了解,便导致相关手续一直办理不下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准备了与公司注册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注册应该准备的资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新站区居民住宅房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如果注册资金是客户自己提供,只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在新站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注册,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二、公司注册的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到刻章厂刻章一套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合同章。同时到银行开立验资户并存入投资款。
  
  第三步:整理资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第四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五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七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八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备案及报税事宜
  
  三、公司注册的时间
  
  (一)基本流程时间
  
  1、公司查名所需时间
  
  注册公司查名时间在5个工作日左右。
  
  2、开设公司临时验资帐户及验资所需时间
  
  开设临时帐户后,股东需将注册资本打入帐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这个流程所需时间约在3-5个工作日。
  
  3、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时间
  
  提交工商注册材料到营业执照颁发下来,工商局规定的时间为5个工作日。外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需10个工作日。
  
  4、刻章
  
  营业执照审批下来后,需刻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这个只需一个工作日即可。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时间
  
  提交注册所需材料到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需要的时间为1-3个工作日。
  
  6、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时间
  
  税务登记证办理时间在6-10个工作日。
  
  7、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银行开设基本帐户 (客户自行控制),一般3个工作日。
  
  (二)特殊情况注意
  
  1、若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特殊行业,还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各行业的许可证办理所需时间没有统一标准。
  
  2、注册外贸公司,还需办理进出口备案手续,办理进出口备案所需时间在30个工作日左右。
  
  3、注册外资公司因涉及到外经委审批及办理统计、外汇、财政等登记,其注册公司所需时间比内资公司要长。
  
  现在,您知道公司注册的资料有哪些了吧,对于公司名称,您一定要多准备几个,因为重名的可能性很高,为了加快办理进度,最好准备几个备用的。另外,因为不同的地区规定可能有一点差别,所以您在办理之前,可以先咨询相关人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五险二金指什么
      五险二金即五险一金再加上企业年金。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企业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一定......


·开发商合同诈骗一房多卖是否构成犯罪?
      开发商合同诈骗一房多卖是否构成犯罪?开发商合同诈骗一房多卖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当然也需要根据一个具体的状况来进行一个判断,比如说这样的一种诈骗......


·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
      铁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什么样的?公路交通事故现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比较常见的,而且责任的划分也是比较明确的,但是如果发生了铁路交通事故的话同样......


·治安处罚的时效问题是多长
      治安处罚的时效问题是多长一、治安处罚的时效问题是多长治安处罚追溯期是6个月,但这6个月的意思是从你违法行为结束后的6个月内未被发现或举报才有效。......


·婚姻无效的申请主体
      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


·法律规定重婚罪去哪报案
      一、犯重婚罪去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


·未到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如何证明
      一,未到庭作证的证人证言如何证明1、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根据《证据规定》,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不能单独作为认定......


·误工费是由于发生意外的伤害或者事故中无法按照正常
      误工费是由于发生意外的伤害或者事故中无法按照正常的时间进行上下班的时候需要赔偿的费用就是误工费,一般的雇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误工过程中发生的......


·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哪些一、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哪些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自诉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自诉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一、自诉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保证合同要确保其有效才能引起合同行为的实施,所以,在签订保证合同的时候,要明白什么是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保证合同的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