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留置权如何行使及相关事项

留置权如何行使及相关事项
  当我们急需一笔钱时,可能会去借贷,这时可能需要我们拿一定的东西来抵押。而当我们的无法偿还或者没有偿还能力时,借给我们钱的人,就可以保有留置权。那么,留置权如何行使呢?它的相关事项又有那些呢?本次就由我们我来为您解答此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留置权如何行使
  1、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根据《物权法》第237条规定,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从物权法的规定分析,债务人此时请求人民法院直接拍卖、变卖留置财产的,并不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参照物权法第195条第2款规定,由于债务人此时与留置权人之间对债务本身并无异议,故可以直接通过人民法院的执行程序解决。  与此类似的,合同法286条规定,建设工程法定抵押权,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拍卖。法定抵押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须证明法定抵押权存在及法定抵押权具备执行条件的证据,法院受理后,应当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就法定抵押权否成立及是否符合执行条件提出异议的,应当终止执行程序,驳回承包人申请。此种情形,应由承包人另外提及确认之诉,以确认法定抵押权之成立,待获得生效胜诉判决后,才能申请法院拍卖。  2、紧急留置权的行使。  紧急留置权制度,债权未到期之前,债务人已经没有清偿能力,债权人是否可以就标的物成立留置权。《物权法》并未有相关规定,但《担保法解释》第112条确定了紧急留置权制度。 3、留置权的善意取得。  留置权的善意取得,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债务人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即便债务人对其交付的动产不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的,债权人仍能基于不知债务人对交付财产无所有权或处分权而刘只能债务人的财产。《担保法解释》第108条规定:“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按照《担保法》第82条的规定行使留置权”。  行使留置权的条件  (1)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法占有对方的财产。不是依照合同或非法占有的财产,以及占有的不是对方的财产,不能作为留置财产,不产生留置权。(2)债务人所负债务须与该被留置物有牵连关系。 所谓牵连关系,是指债务人所负债务与对留置物的占有是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发生。如基于加工承揽合同而占有加工承揽物。 (3)留置权的成立,必须是债务已到清偿期,存在债务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法律事实。(4)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留置权的设立和先行使,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自行约定留置。以上可以分析得出,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或者紧急留置权的行使。其中还需要注意行使留置权的条件,如留置权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好了,本次的关于留置权如何行使的解答就到这里,如果你还有相关的疑问,可以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承担哪些责任根据《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


·法律中规定了16岁童工吗?
      法律中规定了16岁童工吗已满16周岁不算童工,法律上设定童工为不满16周岁的童工。任何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如果招用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劳动的......


·法院对犯罪分子判缓刑最高几年?
      法院对犯罪分子判缓刑最高几年?只有判决拘役的、三下以下有期徒刑的才可以适用缓刑。也就是说实刑最少是一个月,最多是三年。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


·盐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盐城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也会在不断的加快城市建设,那么在建设的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公民和企业的用地,所以国家就......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有一个小孩该怎么离?需要办手续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


·退休职工死亡抚恤金是多少?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职工的社会保障方面做的还是比较好的,职工退休后可以享受养老金待遇,退休职工因病死亡的时候其家属还能拿到一笔抚恤金。死亡......


·两年年检违章要处理吗?
      两年年检违章要处理吗?要处理,车违章不处理不能检车,必须对车辆的违章信息处理完毕后才可以年审。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明确指出:机动......


·同一犯罪事实羁押期限是多久?
      同一犯罪事实羁押期限是多久?一、同一犯罪事实羁押期限是多久?同一犯罪事实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但是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


·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的认定、处罚标准是什么
      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的认定、处罚标准是什么如果有人扰乱事业单位、企业、公司等单位的秩序,寻衅滋事、无事生非,对社会带来不好的影响,那么这种......


·出资不到位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出资不到位发起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有权......


·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
      一般工程质量要求分几种?我国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非常高,在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验上,有着十分详细的规定。主要原因是工程质量问题直接影响再到投入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