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因感情破裂分居两年以上,法院对此予以离婚。许多人会对这条法律产生误解,比如认为分居时间够久之后就可以自动离婚,经常对此提出疑问。那么我们今天就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这个问题进行相关的解答。
   一、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1、法律对分居时间的规定——满2年
  根据《婚姻法》有规定,夫妻分居逾两年的,可以判决离婚。
  2、满2年后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许多人不知道分居两年后,婚姻关系是不是自动解除了?分居(别居)满2年在我国只是判断夫妻感情破裂的一种方式,只要不经过法定的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还继续存续,如果此时任何一方与第三方结婚的,即构成重婚罪。
  3、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
   二、离婚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该条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的规定,但不是分居满两年就一定可以离婚。
  事实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会自动离婚,所谓分居一定时间会自动离婚是人们对这个法律条文的误解。
  综合上面对“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呢”的解答可以清楚的知道,在我国法律中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需要一定的手续,协议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起诉离婚需要向法院提出诉讼,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以作为离婚的重要证据。如果不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还是存在的,如果这时与第三者结婚,就会犯重婚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到外地会怎么样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到外地会怎么样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


·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
      社会抚养费收费对象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


·射洪县属于四川省的遂宁市
      射洪县属于四川省的遂宁市,射洪县对于当地超生的家庭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这件事情上一直也是管理的比较规范的。因为父母在给孩子上户口的时候,超生的......


·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比较好
      如果夫妻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这种情况下不能协议离婚,但是却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此时夫妻向哪个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比较好呢?确定好了管......


·遗嘱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
      遗嘱必须是法定继承人吗是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条文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刑标准多少年
      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刑标准多少年《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


·他项权证延期办理办法是什么?
      他项权证延期办理的办法是什么?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合同有效期最长为主合同期满二年内有效。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他项权利证到期应重新签订或......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一、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第一种观点: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


·票据贴现利率定价方法有几种?
      贴现和转贴现是两个概念。票据贴现利率定价方法有几种?贴现是企业拿着未到期的票据到银行变现。转贴现是银行拿着已贴现的票据到市场上交易。两个行为......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建筑工程在我们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大型工程项目,在工程建筑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各种矛盾和纠纷,对于建筑工程纠纷分为......


·一、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
      一、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有必要?天津离婚财产公证是否必要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需要,但一般来说是没有很大的必要的。婚财产公证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